欢迎访问鹿宝宝旅游,上海周边游、自驾游、酒店、景区门票预订、本地吃喝玩乐团购。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游> 江苏 > 秋季进补吃羊肉品海鲜288元『省级5星农庄?邀您吃羊肉喝羊汤』免费棋牌KTV●餐餐14菜1汤,升级海鲜餐+羊肉宴,车程仅2小时

秋季进补吃羊肉品海鲜288元『省级5星农庄?邀您吃羊肉喝羊汤』免费棋牌KTV●餐餐14菜1汤,升级海鲜餐+羊肉宴,车程仅2小时

<上海出发>

MON

TUE

WED

THU

FRI

SAT

SUN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2024年

11月

客户满意度
95
245人关注
 收藏线路
  • ¥ 338
  • 最高减50
  • ¥ 288
    ¥ 0
  • 5天以上  支付宝
  • 海门
出发地:上海
往返天数:3
往返交通:汽车
已出游:12人
联系电话:15201756613
  • 成人 - + 儿童 - +

特别优惠

    116.png

经理推荐

118.png115.png

行程介绍

沿途景点 下载行程
第1天    
上海--海门
第2天    
海门
第3天    
海门--上海
D1
第1天 上海--海门
7:00

早上7:00分在人民广场博物馆南门集合发车(具体以导游通知为准)

一路欢歌笑语前往海门【江海博物馆(江海公园)】、【张謇纪念馆】(具体景区当天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如遇闭馆则换返程当日游览)。


晚餐
海门金盛山庄
D2
第2天 海门
7:00

早餐后度假村内自由休闲,棋牌、K歌、垂钓,参观山羊博物馆等娱乐活动!含早中晚餐

【南通狼山】(2、3、4、5、6、10月门票70元 其余时间50元 65岁以上免票,具体以景区为准)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街道,是江苏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AAAA级风景旅游区,位于南通城南六公里处的长江北岸,由军山、剑山、狼山、马鞍山、黄泥山五座山组成,总面积11.27平方公里。 

【沿江渔村(免费)】隶属于海门市沿江淡水养殖场,始建于二OOO年十一月。位于海门市西南首,全村占地面积500亩,按功能设置了垂钓区:提供钓鱼服务,渔具、饵料一应俱全;休闲娱乐区:具有园林风格的小木屋,配有空调、彩电、音响等,可在垂钓之余休憩片刻、自娱自乐;餐饮服务区:提供品种繁多、货真价廉的食品、饮料、百货等;医疗卫生区:提供专业的医疗保健服务。

蛎岈山国家海洋公园(门票20元)具体以景区实际为准】由原海门蛎岈山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更名而来,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市东灶港镇外海。

早餐 午餐 晚餐
海门金盛山庄
D3
第3天 海门--上海
7:00

早餐后农庄内自由活动,收拾行李放置前台(8:30前办理退房,方便山庄打扫等候下批客人入住)含午餐

午餐后前往【青龙港1806景区】(游览顺序以导游安排为准)后返沪。结束愉快行程! 

早中餐
温馨的家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最终行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敬请以出团通知为准。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自驾/空调旅游车往返40元自理(以实际人数提供车辆);

2、住宿:海门金盛山庄标准间(房差70元/人/晚)

3、餐饮:3天2晚含2早4正餐

4、服务:来回导游服务+当地管家服务

注:菜品按时令季节配置,正常10人/桌 14菜1汤(按实际人数配菜,比如10人十四菜一汤,8人十菜一汤)

费用不含

保险: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


费用不包含

预订须知

温馨提示

1、小孩只占车位严禁私自携带未付车位费的儿童,否则依据《新交通法规》有关超载规定,司机有权拒载超员儿童.

2、本线路为综合打包优惠价,任何证件无退费,敬请谅解;

3、游客须在报名时提供正确的姓名及电话等联系方式,司机会在出团前一日19:00前短信及电话联系您,如未及时得到联系请拨应急电话。请提前十分钟到达上车地点,对号入座;若因游客原因造成迟到,责任由游客自己负责,

4、旅行社退团违约赔付:散客班汽车线路满26人开班,团队人数另计,如未成团:

(1)出团前3天以上通知游客,全额退款,不做任何赔偿;(2)行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5、a游客退团违约赔付(平日):如因客人自身原因不能出行退团:

(1)出团前7天以上,全额退款,不做任何赔偿,7日以内-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2)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10%;(3)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20%;(4)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30%。

b游客退团违约赔付(春节):如因客人自身原因不能出行退团:

(1)出团前30天以上,全额退款,不做任何赔偿,

(2)行程前30日至15日,旅游费用20%;(3)行程前15日至7日,旅游费用30%;(4)行程7日至开始当日,旅游费用50%。

6、赠送项目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无差价退还;

7、请带好牙膏、牙刷、毛巾及常用药物。走路不看景,洗澡时注意防滑;

8、请游客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线路,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凡70岁以上(含70周岁)老人建议由子女陪同,没有子女陪同的,应让子女知道並同意本次出游。并且填写身体健康申请表

9、游客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规定行程以外的景点及购物点,否则视为违约当即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产生其他一切后果游客自负。

10、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误车、船、行程受阻、延误),我社不承担赔偿责任。若因政府交通管制或堵车造成的延误,我社概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车辆故障造成延误,2小时以上部分,我社按10元/人/小时赔付

11、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及不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有危险性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后果自负;

12、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不良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夜晚不要单独外出。在行程中因个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当中产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3、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农家只负责协助帮忙寻找但不承担责任;

14、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意见反馈表》,此单将成为游客投诉的主要依据,由游客和导游签字,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意见表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将以意见反馈表为准,有权不予以处理

15、如若参加当地农家组织的游玩活动,发生任何事情或意外与本公司无


如何预订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重要提醒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安全须知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温馨提示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退款规则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在线问答

提问内容:



姓名: 电话:
看不清

游客点评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
400-850-6009
400-850-6009

在线咨询

客服电话:
400-822-6005
app二维码 关注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