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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洞之岛“蛇蟠岛”+象山好话298元三日游】4正2早,象山餐餐小海鲜,顿顿14菜一汤

<上海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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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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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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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天以上  支付宝
  • 浙江
出发地:上海
往返天数:3
往返交通:汽车
已出游:1人
联系电话:
  • 成人 - + 儿童 - +

特别优惠
    经理推荐

    发班日期&价格


    每周二、五开班

    价格:298元/人

    收客年龄:45-79周岁(儿童不收)

    必须自理项目:4A级景区蛇蟠岛  门票50元/人(报名时与团费一期交付)

    温馨提示:

    不接受参加过此行程,如有发现补200元/人

    因业务限制,残疾人或聋哑人或智障不接待,如上车发现有隐瞒,则请下车,后果自负,无费用可退!


    象山餐餐小海鲜-顿顿14菜1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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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程介绍

    沿途景点 下载行程
    第1天    
    上海---象山
    第2天    
    象山---三门
    第3天    
    象山---上海
    D1
    第1天 上海---象山
    7:00

    早上7:00襄阳公园正门(襄阳北路淮海中路,地铁1号线陕西南路站2号出口,10号线7号口,12号线9号口,步行5分钟)旁出发到达【象山】

    游览:【石浦渔港】独特而美丽。石浦人世世代代以海为生,蕴涵出众多神奇的渔文化和渔风情,丰富而广博。尽管时代变迁,但徜徉在石浦老街中,依然可以玩味到明清建筑的丝丝风貌,渔贾文化的连绵气息。

    游览:【东海半边山】它三面环海,形如麒麟,两岛相伴,依托该区域山脉、海洋、沙滩、渔村等自然与人文资源,打造成集大众旅游、商务休闲、滨海度假、康体养生于一体的海滨度假休闲之地。岁月时光将“神奇”留在了这片形如瑞兽麒麟的东海半岛之上,猪八戒劈山、龙王献宝、徐福东渡、戚继光抗倭等传奇故事在这里传唱。

    行程结束返回酒店休息

    景区如遇中途收费,则该景点取消换成东旦沙滩,无费用可退,敬请谅解~!


    晚餐
    象山
    D2
    第2天 象山---三门
    7:00

    早餐后,游览:【东门岛渔村】东门渔村与石浦渔港隔海相望,著名影片《渔光曲》取景于此。寻迹而来的游客有选择自驾车的,顺着沿港大道驾过铜瓦门跨海大桥直奔东门岛,有选择轮渡的,穿过港面停泊着的一艘艘簇新的钢质渔轮,不出十五分钟,便可弃船登岸。然而,那里毫无影片中“小猫”家的踪迹可寻:清一色的现代民宅,海面漫天的桅杆,高扬着大红龙旗,岸边耸着的“浙江渔业第一村”的大理石碑,让人觉得,这里的空气中都带着一个现代的“渔”味。

    游览:AAAA级景区【蛇蟠岛】(门票不含,团队优惠价:50元/人必须自理)位于三门县东面的三门湾内,这里和蛇没什么关系,倒是有许多古时采石留下的如蛇一般蜿蜒曲折的石窟洞穴。岛上有海盗村、野人洞二个景点,建有不错的度假酒店,是江浙游人周末度假的不错选择。

    海盗村

    城堡式的城墙围成了海盗村的大门入口,而城墙中央的铁锚上,“海盗村”三个遒劲有力的大字豁然醒目。锚柄的顶环已经腐蚀破损,像一只残缺的爪子挣扎着伸向天空,似乎还在诉说当年的峥嵘与搏杀。

    野人洞

    因包定《和蛇蟠岛韵》一诗中的“野人家住神蛇顶”得名,野人是指采石工、海盗和岛民等山野之人,野人洞即他们当年的栖身之所。“谁言鬼斧神镂,竟是残山剩水”,野人洞向你展示千年斧凿后的“残山”奇迹,也邀你一起体味山野穴居的粗犷和写意;蛇蟠岛的悠悠历史,海市红楼的款款风情,都是你不想挪脚离去的种种理由。


    晚餐:【升级本地特色宴】晚餐后,参加集团欢迎会(不少于90分钟)结束后前往酒店休息。

    早中晚餐
    象山
    D3
    第3天 象山---上海
    7:00
    早餐后,《参加企业推荐会》(不少于200分钟)午餐后适时返程,返回上海出发地~!
    早中餐
    温馨的家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最终行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敬请以出团通知为准。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门票:小交通或个人消费敬请自理,自愿自理项目不含,赠送项目不参观不退]

    住宿:2晚当地商务酒店住宿(含空调,一次性洗漱用品需自备)

    用车:全程空调旅游大巴一座

    用餐:2早4正餐(正餐十人一桌、按照实际人数适当调整,不用不退)

    服务:全程导游服务或工作人员陪同;

    备注:重复报名客人(之前已经报名参加过活动的客人)加收200元/人接待费用,或当地不提供吃住。

    本线路为工厂企业赞助线路,不配合参观需补200元/人,无强制消费


    费用不包含

    【蛇蟠岛门票】必须自理50元/人,自理后赠送4正餐,报名费一起交纳。

    房差:单房差补200元/人

    保险:个人旅游保险费用(强烈要求购买,可代买);


    预订须知

    温馨提示
    如何预订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重要提醒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安全须知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温馨提示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退款规则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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