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发前一天请保持手机畅通,方便导游与您联系以及接收出团通知等先关信息;
2、参团当天有大件行李的游客请提前安排妥当,参观时不易携带,本线路属于散拼团,请根据导游约定的集合时间和地点集合,请勿迟到,以免耽其他游客行程;
3、本产品为散客拼团,根据发团需要,本产品将会在部分行程段发生团友、导游或用车调整变化,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的团友拼车拼团出游,敬请知晓与谅解;
4、行程中所列车程时间、游览时间等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具体行程安排游览顺序,旅行社将根据当日地方交通、景区人流、出行团队拼团情况在不减少景点和游览时间的情况下,旅行社有权调整行程景点的先后游览顺序与住宿的先后顺序,合理安排行程,敬请理解与配合;
5、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6、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车程时间、服务标准、所含费用、拼团方式等),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7、本线路价格为团队行程综合旅游报价,持有任何优惠证件的游客均不再享受景区门票的优惠政策;
8、赠送项目/景区如因航班、天气、景区停业、停电、游船停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或游客自愿放弃游览的,均无费用减退,敬请知晓;
9、部分景区、餐厅、酒店为方便游客自设有商场以及购物场所,商品销售场所作为景区、餐厅、酒店的附属设施,仅供了解当地特色文化之用,游客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 并非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涉及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知晓;
10、为了更深入的了解当地和丰富行程安排,根据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可以接受委托,旅游者可自愿自费参加行程外的旅游项目(景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书面补充协议(合同)后,由旅行社予以安排,具体费用和安排以旅游者自愿签署的《旅游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11、游客增加自费项目请根据自己需要,导游推荐介绍仅供参考,决不强迫;不参加自费项目的游客请在景区门口或休息室稍作等候;
12、旅行社可接受委托为旅游者安排参观当地特色购物场所,根据旅游者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合同)后,由旅行社予以安排(请报名时一并签署《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13、由于边境地区情况特殊边检严查,为了避免影响出行,敬请游客务必要携带身份证或护照出行;
14、由于舟车劳顿、服务与接待能力所限等因素,本产品无法接待年龄超过80岁(含)高龄人群、孕妇等,请另行选择其它能适合其身体情况的旅游线路;
15、请游客务必在当地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反馈书》,接待质量是以该团大部分游客签署的《游客意见反馈书》为依据,如游客在旅途中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满意,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后续争议以及与意见单不符合的投诉,返回后提出问题投诉责任自负。
16、退款规则:
1.出发前7日,是按实际发生的结算,7日之内的,应该是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外,再按比例扣除:
(1)出发前7日退团,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例:若大交通(机票、火车、船票)等均已开票的情况下,扣除大交通费用。
(2)出发前6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3)出发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4)出发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游客须知:
1、旅游期间请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如有遗失我社导游可协助游客报案,不负责赔偿;
2、旅游期间,于地域性差异请游客不要随意在街上小吃摊点随意乱吃、乱喝以免造成身体不适,影响正常行程,如遇 身体不适请及时通知导游;
3、旅游期间谨防天气变化,并请游客自己备好雨具和自己常用药品。气候干燥,旅游期间请多喝水;
4、请游客穿戴便于行走的旅游鞋,导游在游览期间将明确告知注意事项,请游客游览时以安全为主,在经过危险地段时(如陡峭、狭窄的同路、潮湿泛滑的道路、台阶等)不要拥挤追逐,小心踏空,谨防跌倒,不 要在人多拥挤处逗留,切记“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禁止跨过景区的保护设施或跨越国境,进入非参观游览区域。带小孩的游客请您务必看管好自己的孩子;
5、游客外出自由活动时,不要单独行动,请结伴同行。如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和导游联系;
6、游客进酒店房间时请自行检查房间备品(床单、被罩、枕套、玻璃杯、烟灰缸、毛巾、浴巾等物品有无污染残次等),如备品缺少时,请马上通知服务员,在房间内请按酒店要求爱护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时在退房前请您按酒店规定自行赔偿。如有使用酒店房间内提供的有偿用品,请于退房前自行到前台付款;
7、游客在旅游期间请勿带不健康人员或陌生人进入酒店内,以免中入圈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8、游客在酒店洗浴时,可将酒店的毛巾或防滑垫铺放在淋浴的地方,以防滑倒摔伤。如有摔倒损伤我社不承担责任,可协助酒店解决问题;
9、旅行社郑重提醒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