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5天
原价:¥2399元
优惠价:¥2399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15201756613
上海动车出发前往霞浦,
接团后安排入住酒店,
后适时自行晚餐。
市区酒店晚上可以自行欣赏霞浦夜景。
早餐后适时前往世界地质公园、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遗产,中国海边最美的山、“海上仙都”——【太姥山】(必须自理景交40元/人)位于闽浙边界的福鼎市境内,北邻温州118公里、南距福州200公里,同三高速及温福铁路穿其脚下而过,交通便利。它雄峙于东海之滨,山海相依、傲岸秀拔,素有“山海大观”、“海上仙都”之美誉,太姥山是一处以花岗岩峰林岩洞为特色,融山、海、川、岛和人文景观于一体的风景旅游胜地,观赏面积92.02平方公里、保护面积200平方公里,拥有太姥山岳、九鲤溪瀑、福瑶列岛、晴川海滨四大景区和瑞云古刹、翠郊古民居两处独立景点。太姥山面临东海,地处亚热带,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3.6℃,夏无酷暑,冬无严寒,一年四季皆宜游览、休养,是理想的旅游、度假、避暑胜地,观情意绵绵的夫妻峰、博物馆、木栈道、迎仙台、金猫扑鼠、蓝溪涧、一线天、金龟爬壁、一片瓦寺、通天洞、滴水洞、全国唯一的观海悬空栈道等。
根据潮水(调整上下午出海)车赴沙江S湾/东安渔排(为内海配备救生衣)【农家体验船出海】(出海费用20元/人必须自理1.2小时)这时出海观光不仅能观海景、纳海风,而且能亲身感受大海的魅力和大海的胸怀。著名的“S”湾照片是国际金奖的见证。这一路下去还有摄影点【曼头山】,而后渡船可看到最美【东安鱼排】号称“东方海上威尼斯”的水上人家。海上养殖渔人居住在五颜六色的房屋,场面宏大,小船来往穿梭,给人们感受水乡生活的气息。
接下来前往【三沙观影栈道】,这里依山傍海,视野宽阔、极为壮观,放眼望去,船只穿梭,滩头沃口,一条弯弯曲曲的水道沙滩,小溪流从中穿过,冲刷出一片复杂多变的纹理,柔美的线条在落日余晖照射下,呈现出不同暖色调和蓝色调的对比色,给多彩的沙滩增添几多生机,令您美不思归。
早餐后沿着2022新年伊始开通的最美【东海一号观景台】,一路吹着凉爽的海风伴随着海岛风光去寻找天之涯海之角,东冲半岛风景观光道“东海一号”是省重点工程、市“双百项目”,全长20.3公里,总投资3.68亿元。东海一号一面倚山,一面临海,将青山和碧海分隔开来,随着地势渐高,蜿蜒着通向天际。沿着这条路自驾一路碧海蓝天,与海浪共舞,与沙滩为伴!是一条最让无数自驾爱好者的自驾圣地。
游览后驱车前往【大京沙滩】(可安排:游艇观光+捕鱼体验),这里碧海溢彩、滩涂铺金、水波潋滟,霞浦似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东海之滨, 这里有中国最美海岸线。
午餐后到【吕峡】下尾半岛位于霞浦东冲半岛的东南部。看到的是清澈湛蓝的海水,千姿百态的礁石,沙滩晶莹剔透与礁石融合。千百年的地质构造运动海浪的日夜拍击,形成的奇礁怪石环绕着美丽的海岸线。这里未经人工开发,自然风光旖旎,潮涨潮落变化无穷。欣堂海岸礁石风光、感受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是当代的网红风光,旅拍圣地美了不要不要。
早餐后,根据时间前往霞浦火车站
结束愉快的游程,返回温暖的家~
1、往返动车。
2、用车:空调旅游车(根据人数确定车型,保证一人一个正座);
3、门票:行程所含景区首道景点门票;
4、住宿:全程入住霞浦鑫海湾酒店,
连住四晚不用搬家(单房差700元);
5、用餐:4早4正30元标准
(其中元旦晚餐1299元/10人一桌),
自愿放弃用餐无费用可退;
6、导游:当地优秀导游服务
1、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产生自然单房差费用客人自理(不占床位无早餐)
2、不含旅游意外险、航空意外险、各类自愿购物消费。
3、景点小交通(必须自理):太姥山景交40元/人S湾/东安出海20元/人
自愿自理:
旅行社优惠套餐(游艇+捕鱼)138元/人:
1.渔船出海捕鱼
2.出海游艇观光+欢唱卡拉OK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