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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年初二-B15】这里年味儿更浓郁!住网红麋鹿小镇●只要899元/人起纯玩四日游●免费棋牌、唱歌!享苏北特色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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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天数:4天

原价:¥899元     优惠价:¥899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15201756613

 



推荐理由:



特别优惠:

2月11日四日游


成人:899元/人


儿童价:399元/人


(1.2米以上和成人同价)


儿童价只含车位费和导服费


其他费用请自理



行程特色:

产品特色:

据《交通法》规定,儿童必须占座;儿童1.2米以上按成人结算;旅游所用车辆均为空调旅游车,座位价格一致,不存在座位的差别问题。座位次序根据您报名的前后安排,车型根据游客人数多少决定所用车辆类型。

※严禁带宠物上车,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游客登车,若强行携带后果自负。

※行程中所含景点,如客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游览的,景点门票费用不再退还;

※报名时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旅行社。出发当天必须按所规定的时间、地点乘车。出发前一天下午19:00前根据您所留相关信息再次通知您相关出行事宜;

※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政治因素等)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旅游行程以更改或取消,如遇天气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行程影响,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旅行社有权利调整游览顺序,但不减少协议景点。客人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与行李,旅行社对游客自身原因所造成财物损坏或遗失不负赔偿责任。

※如旅游者有事临时取消,出发前15天至10天之前需付5%违约金+399元/人车位费;10天之内需付10%违约金+399元/人车位费;出发前3天内旅游费不予退票!

※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须有成人陪伴出游,残疾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的,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此线路不满30人不发班,提前15天通知,全额退款!

※因接待能力有限,79岁以上客人不接待!


行程安排:

第1天   上海-盐城

中午12:00人民广场博物馆南门武胜路停车场集合出发赴盐城,抵达后享用年夜饭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用餐:晚餐
住宿:麋鹿小镇或蓝恩酒店或桃花洲酒店或同级

第2天   盐城一地

早餐后,前往【荷兰花海】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北部的新丰镇,紧邻徐大高速、盐洛高速大丰北出口,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下午自由活动。可享用酒店棋牌或唱歌。(10人一桌麻将畅玩,KTV轮流唱,超时现付酒店)。晚餐酒店内享用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用餐:早餐 午餐 晚餐
住宿:麋鹿小镇或蓝恩酒店或桃花洲酒店或同级

第3天   盐城一地

  早餐后,游览【桃花洲温泉度假区】(门票已含,泳衣自备)桃花洲温泉旅游度假村占地39亩,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由温泉酒店主体、温泉别墅、温泉房三部分组成,共29幢各种风格的建筑 。其中主体建筑涵盖了室内外温泉泡池、休息厅、休息包房、SPA房、 自助餐厅、零点餐厅等功能区域,室内外大小泡池51个, 是休闲度假的度假场所。下午自由活动。可享用酒店棋牌或唱歌。(10人一桌麻将畅玩,10人KTV每天免费3小时,超时现付酒店)晚餐酒店内享用。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用餐:早、中、晚餐
住宿:麋鹿小镇或蓝恩酒店或桃花洲酒店或同级

第4天   盐城-上海

早餐后,上午游览【梅花湾景区】梅花湾位于盐城市南部,大丰区西郊,占地3000亩,种植5000多株梅树,400多盆梅花盆景。中餐后,返回上海!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用餐:早中餐
住宿:温馨的家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按实际人数提供大巴车;

住宿3晚麋鹿小镇或蓝恩酒店或桃花洲酒店或同级(单房差380元/人/3晚自理);

用餐】3早6正餐;

门票】景区第一门票自理除外;

服务】全程优秀导游或者当地工作人员接待服务。


费用不包含:

1.保险:强烈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

2.用餐:第一天中餐请自理;

3.此行程不含发票税,开票另付税点;

4.此行程为打包综合价,任何证件无优惠!


如何预订: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重要提醒: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安全须知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温馨提示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退款规则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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