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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山直通车 天天发班】“海天佛国”、“人间第一清静境”普陀山 458元/人起纯玩祈福二日游

【普陀山直通车 天天发班】“海天佛国”、“人间第一清静境”普陀山 458元/人起纯玩祈福二日游

旅游天数:2天

原价:¥498元     优惠价:¥458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15201756613

 



推荐理由:




上海至舟山朱家尖码头往返2日大巴 
朱家尖码头到普陀山码头往返船票 
普陀山大门票
贴心安排讲解器耳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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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优惠:

六月周日-周四成人:458元/人


周六成人:558元/人
宿:普陀山岛上农家客栈含早
【天天开班】
因接待能力有限70周岁以上需有人陪同出游,
75周岁以上无法接待 
报名请悉知



行程特色:

产品特色:

◆1.2米以下儿童须购买儿童价180元/人(只含车位和工作人员服务)

【预订须知】上海到舟山大巴上无全陪导游,地接导游在舟山下车点接团,车牌号、座位号将在出行前一天21:00前以短信形式通知,到时候凭短信上车。

《补充条款》是旅游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游客朋友在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本公司补充条款,游客报名参加本公司旅游产品视为已阅读并遵守《补充条款》内相关约定;

◆以上线路为散客综合报价、房差只补不退,原则上我社不保证安排三人间,如出现单人且酒店没有三人间和加床的情况下,敬请补足单房差;

【退赔规则】

◆因旅游产品的不可储存性,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车导费用(参考儿童价)+旅游费用10%;

(2)行程前3日至1日,车导费用(参考儿童价)+旅游费用20%;

(3)行程开始当日,车导费用(参考儿童价)+房差一半费用+旅游费用30%;

【其它约定】

1)请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姓名、电话等联系方式+身份证信息,导游会于出团前一日18:00前短信或电话联系您

2)游客持合同或发票上车,根据导游通知的座位号对号入座;

3)以上线路为散客拼团,由“上海浙风国际旅行社”承接;

4)强烈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行程安排:

第1天   上海-普陀山

集中出发赴舟山,途径舟山跨海连岛大桥,11:30至朱家尖码头享用中餐(自理),船赴海天佛国普陀山(船程约15分钟),抵达后安排景点游览,游览【西天景区】登菩提道,感悟西天取经的艰辛,游观音古洞、二龟听法石、磐陀石、梅福庵、心字石等景点(游览时间 约120 分钟),游览第一大寺【普济禅寺】(香花券5元自理)大圆通殿、文殊殿、普贤殿、地藏殿、莲花池等,朝拜毗卢观音,进香祈福 (游览时间约 50 分钟),17:00 左右入住酒店休息,晚餐(自理)。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用餐:自理
住宿:普陀山岛上农家含早尚品檀居客栈或同级

第2天   普陀山-上海

游览第二大寺【法雨禅寺】( 香花券5元自理) 天王殿、玉佛殿、九龙宝殿、九龙壁、九龙藻井等(游览时间约 40 分钟),游览【紫竹林景区】游普陀山开山寺院—不肯去观音院,观音 显圣处—潮音洞、紫竹禅林等景点(游览时间约40分钟),游览【南海观音铜像】(香花券6元自理)佛像顶现弥陀,妙状慈祥,总高33米,为亚金铜铸成,有礼佛广场、功德厅、五百观音堂等

(游览时间约 40 分钟),游览结束后船返朱家尖,享用午餐(自理),13:50返回上海,结束愉快行程,就地散团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用餐:自理
住宿:温馨的家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交通】上海至舟山朱家尖码头往返2日大巴;

【船票】朱家尖码头到普陀山码头往返船票;

【门票】普陀山大门票

【岛上住宿】 普陀山岛上农家含早尚品檀居客栈或同级”

【导游服务】当地中文导游服务;

【讲解器】免费提供耳麦服务


费用不包含:

【岛上交通】普陀山公交车全部自理

【香火券】行程所列小景点门票(寺院香花券21元)

【用餐】正餐全部自理

【房差】经济型:尚品檀居客栈或等同级,房差80/180元/人

退款】凭有效证件60周岁现退80元/人、70周岁现场现退160元/人

其他】因接待能力有限70周岁以上需有人陪同出游,75周岁以上无法接待 报名请悉知


如何预订: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重要提醒: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安全须知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温馨提示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退款规则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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