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3天
原价:¥599元
优惠价:¥599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
上午6:45左右(具体集合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上海博物馆南门(武胜路)发车;
享用午餐,晚餐敬请自理;
下午游览【西江峡谷漂流】;
景区位于奉化西部,漂流路程3公里,时间约1.5小时,河道岩石裸露,溪道曲折,左冲右突,跌宕起伏,沿途有石拱古桥和竹林,景色优美。河道经过严谨的专业设计、可靠的施工,确保漂流的安全性,而后乘坐中国船级社检验认证的双人皮划艇、穿戴国家标准的头盔和救生衣在峡谷间高速滑行,或急速跃下或曲折惊魂,犹如坐在浪尖上的过山车,让追求安全与刺激的您体验到飚风时速的惊险和愉悦。同时景区原生态的自然风景会让你感受到人与自然的完美融合。
★如因天气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峡谷漂流】不能漂则改为【沙溪漂流】或者【浙东大竹海】
安排入住中信宁波国际大酒店或同级。
享用酒店早餐;
早餐后,前往游览【中国海岬公园】;
这里是风浪与岸礁博弈之地,海岬公园就像是一本活态的海岬地理教科书,忠实地记录了大自然潮汐运动的轨迹。由于海浪成年累月永不停歇的冲刷,几十处海岬造型各异,奇礁异石遍布,各深入海面300~500米,硬朗而壮观。公园里还有8个大小不一的沙滩也是玩水的好地方~木质的栈道沿海岸线围成长长的一圈,方便后来人近距离观察这片未知的大海。在这里静静度过的时间,是城市灯红酒绿无可比拟的闲适。
继续游览【中国台风博物馆】约1小时;
中国台风博物馆位于浙江省舟山市的岱山岛,建筑总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为2500万元,是融科普、旅游、科研诸功能于一体,演绎台风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全国首家灾难性博物馆,由中国气象协会副理事长陈联寿先生题写馆名。
享用午餐,晚餐敬请自理;
中餐后前往游览“海上香格里拉一-”秀山岛;
秀山是个悬水小岛,与澳门差不多大小。由兰山和秀山组成,旧时称为兰秀。后来随着围海造田,两山渐渐地合成一山。从区域图上看,秀山岛像是稍偏了的心形图案,二十几平方公里,嵌在舟山群岛中部,十几二十分钟的航程,即可沟通南北两头的大岛:舟山岛与岱山岛。秀山岛就成为两大岛之间的桥墩,成为一颗正在打磨着的群岛之珠,更被誉为海上香格里拉。
游览【爱琴海沙滩·蓝白小镇】(赠送游览);
迷人的三礁沙滩边上的爱琴海度假村让你恍若置身希腊爱情海。爱琴海沙滩,沙质细软金黄,蓝白的房子面朝大海,东至头头山,西接沿山道路,南临沙滩,北接村道,背靠一片绿色森林,整齐坐落在山坡上,天气好的清晨,蓝色外墙道尽人心中对于明媚的光感,形成岛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蓝白小镇,因为它与众不同的颜色,而吸引来往的人,因为少有人居住,而显的静谧。喜欢拍照的姑娘们,这蓝白的配色一定是个好选择。你可以选择踏浪,也可以选择在遮阳伞下静坐,听海风、看美景,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了自己。(踏浪记得带拖鞋,靠近海水的泥沙,还是粗的有些硌脚)
享用酒店丰盛精美早餐;
早餐后,驱车前往游览可谓“一山观湖海,万翠拥福泉”—【东钱湖】约1.5小时;
这是一抹岁月沧桑的历史烟尘。在浪漫传说中,范蠡携西施逃离了剑戟权谋,在陶公山上经营着财富与爱情;系远古时期地质运动形成的天然泻湖。被郭沫若先生誉为“西湖风光,太湖气魄”
结束后游览【韩岭老街】约1.5小时;
老街位于宁波市东钱湖,是由一座保存完好的典型浙东水乡古村改造而来,是集山乡水色、历史文化、民俗旅游为一体的历史商业街,被誉为“浙东第一古街”,比起宁波市区内的南塘老街更加具有水乡古韵,非常适合周末和家里人一起来逛一逛。
午餐敬请自理,下午适时返程!
▲交通:按照实际人数提供往返空调旅游车
▲住宿:2晚中信宁波国际大酒店或同级送自助早
▲门票:西江皮筏漂流
▲用餐:2早餐 +2正餐
▲导游:全程工作人员/导游服务
▲满10人报名赠送棋牌一场(3小时)
▲房差:房差320元/人/2晚,房差只补不退
▲用餐:除含餐外,其余正餐敬请自理
▲退款:本线路为综合打包优惠价,故任何特殊证件不再享受优惠政策,不去不退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