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4天
原价:¥599元
优惠价:¥599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
早上6:40分上海市区大世界地铁站区域附近 (具体以导游联系为准),确保一人一座,前往-富阳(车程约4H)。
抵达后中餐,接着前往游玩【湖源溪漂流】(景区挂牌价168元,团队优惠统一价100元/人自愿自理,含景交,大小同价),湖源溪漂流全长3.1公里,总落差60米,最大落差6.5米,途径两泄三洞十二口,途中有“象鼻吸水、虎跃狮跑、龙岩烟雨、三清洞天、浪遏飞舟、迴龙碧水、金沙对歌、戏水狂欢、彩虹喷泉”等十二主题区。
接着前往网红打卡地【龙鳞坝景区】(赠送游览),龙鳞坝从上到下一共分为13层,露出水面的是9层。坝体上每块“龙鳞”,都是一个小的蓄水池,深度大概在成人的膝盖位置。溪水被堰坝拦出了一个水面,成群的游客嬉水拍照,热闹非凡。不管是周末,还是节假日,不管是本地人,还是外地游客,都无法抗拒这诱惑。一个个都卷起裤腿、脱掉鞋子,尽情戏耍其中。
游玩结束后前往酒店入住休息。
早餐后,前往游玩【富春桃园风景区】(景区挂牌价140元,团队优惠统一价100元/人自愿自理,含富春云梯、九霄碧云洞、天成野槠林、竹筏漂流)。
富春云梯?华东首创,融动于静,悄隐于富春桃源景区。从远处观望,似从地面通到山顶,直达青云,运行距离长达300米,上山时间仅需5分钟。
九霄碧云洞,单厅面积3.8万平方米,被称为亚太第一大洞厅,溶洞内饰典型的喀斯特地貌(钟乳石景观),常温18℃,冬暖夏凉,一年四季适合游玩体验。
岩岭湖竹筏漂流,逍遥岩岭湖面积约3万平方米,湖水清澈,碧波万顷,湖面曲折有致,山环水抱,峡幽滩缓,峰峦叠翠,湖光山色相映成趣,村落田园,动静结合。
天成野槠林,苍翠清朗的天然氧吧。百余亩充满生机的野生槠树林,清朗幽静,游人在此踏清凉界、沐森林浴,听山泉吟、寻童话梦,趣味盎然。
中餐后返回酒店休息,下午自由活动,给您充足的时间打卡如梦似幻的爱丽芬城堡酒店。
注:今日中餐安排富春桃园景区附近,如不跟车出游的游客退20元/人餐费,导游现退。
早餐后,收拾行囊,前往美丽桐庐。
乘车出发,前往游玩【船游富春江】(游船挂牌价120元,团队优惠统一价50元/人自愿自理),自古文人都爱富春江,南朝文学家吴均描述它“奇山异水天下独绝”,清代诗人刘嗣绾写道:“一折青山一扇平,一湾清水一条琴。无声诗兴有声画,须在桐庐江上寻。”元代画家黄公望所作的《富春山居图》,堪称中国山水画之神作,今天我们比对实景与画,青山绿水衬青瓦,山水之姿依然如故,你所见就是现实版的富春山居图。
接着游览【桐君山】(赠送游览),桐庐县城内的桐君山,高度仅60米,来头却不小,相传中药鼻祖桐君曾在此采药,“桐庐”之名也由此而来。桐君山所处的位置极佳,富春江与分水江在其山脚交汇,登上山顶的四望亭,可以近看脚下两江合一,远眺县城周边的田园风光,是在县城欣赏江景的不二之选。
接着前往游玩网红打卡地【芦茨湾戏水】(赠送游览),芦茨湾位于富春江畔,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两江一湖”黄金旅游线上的一颗明珠。这里集峡谷、平湖、孤屿、悬崖、瀑布、奇松于一身,山的沉稳与水的灵动在这里完美融合。清澈的富春江水从山间流过,与青山绿树交相辉映,美不胜收。
畅爽夏季,戏水不停,充足时间充分玩水。
游玩结束后入住芦茨湾民宿/茜溪幽谷民宿,视房态安排今晚入住,不可指定住宿,谢谢理解。
早上睡到自然醒,早餐后周边自由活动,适时返回上海。
交通:全程空调旅游大巴(一人一座) 不接受座位靠前的要求,座位号按照付款先后顺序安排 ;
用餐:3早餐4正餐,爱丽芬酒店为自助早餐,民宿为桌早,正餐10人/桌10菜1汤,根据人数相应增减菜量;
导服:全程持证导游服务;
住宿:
2晚爱丽芬城堡主题艺术之家酒店大床&标间(非主楼,含空调,含洗漱用品)。
1晚芦茨湾民宿/茜溪幽谷高端民宿大床&标间(不含空调,如需空调10元/人/12小时;不含洗漱用品)。
住宿:全程不提供自然单间,如需单间需补400元/人/3晚。
保险:强烈建议购买10元/人旅游意外险。
收费景点祥见行程。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