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3天
原价:¥399元
优惠价:¥399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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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6.45上海人民广场博物馆南门(靠近武胜路),发车至桐庐;中餐后游览前往游览国家4A级旅游景区【天子地生态风景旅游区 已含大门票】约2.5小时。天子地风景区由民俗风情休闲、生态峡谷、地下溶洞和高山揽胜四大游览区组成,彰显“荟萃桐庐富春山水美景于一身”般的神奇魅力,既是令人神往的生态旅游胜地,被誉为天然的“森林氧吧”,感受着大自然馈赠的一切。
景区内的网红打卡地——紫藤画廊,穿越时光隧道——溶洞探秘,亲子恐龙乐园,观音岩祈福,上山索道,下山彩虹滑道,还有全球最长的玻璃漂流“紫龙峡”等待着您来体验。景区二次消费均自理,紫龙峡玻璃漂流6月份:130元/人,7-8月参考价格160元/人,天子地景区其他二次消费参考景区挂牌价格
结束后返程,傍晚前往游览【新登古城·灯光秀】约1.5小时,杭州富阳,隐藏着一座美丽的千年古镇——新登古城,这里地处富春江上游葛溪和松溪的交汇之地,旧称东安。新登古城依山而筑,地处高阜,从百丈山俯视,状如莲花,因此有“一朵莲花耸碧霄”的说法。早餐后,重点体验“五岳归来不看山,虎啸归来不戏水“激情探险旗舰【虎啸峡·激流探险】(门票挂牌180元,旅行社优惠自理自愿团队价160元/人,至少10人成行,游览约2H,请自备换洗衣物;不参加自理的游客可自由活动)如因干旱缺水、排队拥堵等导致停漂、可调换其他漂流、安全第一、敬请知晓;虎啸峡漂流位于10公里奇异峡谷、260米垂直落差,5m3w磅礴水量,引领潮流的速度与激情,心跳、尖叫、专业!景区是一个典型的花岗岩峡谷地貌,系天目山余脉,拥有原始的花岗岩峭壁地貌。
结束后前往游览向往的乐园,海啸体验~竹海高空秋千,蹦蹦云,水上蹦蹦船...导游协助安排、享受团队价、自理自愿;
早餐后,集合前往新晋网红景点【网红地--富阳龙鳞坝】(赠送游览)一头连着新一村,一头连着新绿村。坝顶是由一级级水泥石板铺设而成的台阶,从上到下一共13层。坝体上的每块“龙鳞”都是一个小的蓄水池。河道上游来水极小或无水时,堰坝上游是平静的水面;小水时,水流跌入弧形堰面,形成水花;洪水来临时,水流便会形成错落有致的弧形瀑布!
继续游览【荻浦古村】是桐庐的东大门与富阳地界一溪之隔。狄浦建村已有900多几年的历史,村内至今还保留着很多明清时期的建筑,狄浦在2006年被评为省级历史文化村镇,2007年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
适时享用中餐,结束返程上海。
▲交通:根据实际人数提供空调旅游车
▲住宿:2晚商务酒店含早参考酒店栖哈酒店、久栖别院、华逸、庆园春酒店、山外山酒店等或同级
▲导游: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用餐:赠送2早2正
▲门票:天子地大门票(景区二次消费除外)
▲房差:单房差房差160元/人,周末190元/人/2晚,只补不退
▲自理:虎啸峡·激流探险(门票挂牌180元,旅行社优惠自理自愿团队价160元/人,至少10人成行,不参加自理的游客可自由活动
▲紫龙峡玻璃漂流6月份:130元/人,7-8月参考价格160元/人,天子地景区其他二次消费参考景区挂牌价格 ▲用餐:除赠餐外,其余正餐自理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