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5天
原价:¥598元
优惠价:¥598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
早晨睡到自然醒,享用早餐后适时集合前往游览【赤城山】(60周岁以上门票赠送,60周岁以下+10元、游览约1.5小时)赤城山又名“烧山”,高306.5米,山体由水平的中生代红色砂岩、砂岩层叠而成,是典型的丹霞地貌。赤城山孤峰卓立,“土色皆赤、状如云霞,望之如雉堞”,与四周诸山迥异,有“不与众山同一色,敢于平地拔千仞”之誉;后游览【琼台仙谷】(老年门票赠送,60周岁以下补20元、游玩约2.5-3小时)是天台诸多景区中以花岗岩地貌著称的一处山谷。这里有清秀的湖水溪流和峻峭青翠的山岭,是天台百景中尤其值得一看的一个,周边有百丈岩瀑布、金庭洞天、悟真台等景点可观。灵溪贯穿了后面的整个游程,沿溪的栈道虽说也是悬空的小路,但十分平坦,走在草木幽深的山谷中,看溪中怪石堆叠,水流潺潺,会有种融入大自然的感觉。当水面开阔起来时,就到了仙湖的范围。这里其实是个水库,栈道沿着湖的一侧岸边修建,浅水处有几块立在水中的天然岩石,被称作“仙湖集韵”,有的像济公,有的像采药的道士,活灵活现。后面沿路还有名为霞客探路、太白吟诗等的象形石,也可根据想象自己赋予他们意义,很有意思。栈道尽头处,远远能望见横跨湖面的一座廊桥,桥下的大坝将湖水拦出一个落差几十米的瀑布,十分壮观。走过廊桥后回望,廊桥、瀑布与后面的山谷相辅相承,算得上琼台仙谷的标准照;晚餐享用农家菜;晚上自由活动。
早晨睡到自然醒,享用早餐后适时集合前往仙居,游览【仙居永安溪绿道】(赠送游览)绿道指一种“绿色”景观线路。一般地,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沟渠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设,可供游人和骑车者徜徉其间,形成与自然生态环境密切结合的带状景观斑块走廊,承担信息、能量和物质的流动作用,促进景观生态系统内部的有效循环。【南峰山】(赠送游览)山巅轩敞,北宋古塔耸立。下临永安溪。旧时溪上轻舟点点,水色山光,天趣盎然,称“南峰钓艇”。塔旁古灵祠,为纪念宋代县令陈襄“兴学宫,课诸生”而建。祠南桃花洞,可以俯仰溪山景色。山上有宋、元、明、清历代所修堂、轩、亭、阁10余处,遗址尚存。其东南半公里塔山,一名安洲山,山巅有明代七层古塔。南峰山北1公里福应山,山巅有宋代古塔。3塔鼎立县城东、南,使山城更具古色。福应山上树木苍郁,山下溪水长流。旧时山上有大钟,拂晓即鸣,声达数里,称“东岭晓钟”;后入住农家,晚餐后自由活动。
早晨享用早餐后适时集合前往游览【AAAAA级景区神仙居】(门票全送,不分年龄,不补差价!儿童不送)【上行索道65元/人,下行索道55元/人,根据身体状况自理】是仙居国家公园核心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景区。古名天姥山,又称韦羌山。唐李白《梦游天姥吟留别》一诗,吟诵的就是神仙居的奇幻美景。百度百科已经官方审核通过“天姥山——神仙居(韦羌山)”,这是大自然馈赠的地理遗产与千年史书客观严谨的公正记载,李白在《梦游天姥吟留别》里描绘的“霓为衣兮风为马,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虎鼓瑟兮鸾回车,仙之人兮列如麻”等大量的神幻景象,都在神仙居景区一一找到对应,令游客无不惊叹。山上留有清朝乾隆年间县令何树萼题“烟霞第一城”,意云蒸霞蔚之仙居,景色秀美,天下第一,其中特别赠送游览神仙居新晋网红景点【如意桥】刚柔并济的造型与神仙居的自然风光完美地融为一体,如一柄空中的玉如意,又似仙女的披帛,全透明玻璃桥面让人双腿发软,脚底油然而生对壮美景色的震撼。如意桥上留个影,行道有福,万事如意....后适时返程民宿,自由活动,
早餐后前往游览,【仙居小西湖】也叫如意湖,它跟神仙居山顶上如意桥遥望相印,也是网红神仙景点,后游览“百年古居遗址”【高迁古民居】(赠送游览)古民居外型优美,立面简洁,构架坚固,尤以镶嵌在门窗棂台上精美的石、木雕刻闻名遐迩。这些石、木雕刻玲珑剔透,风格多样,或古拙,或匀称、或简洁,或繁复,或遒劲雄奇,或细密工整,是我国古代民居雕刻艺术的集中体现,具有高度的观赏和研究价值。尤以木透雕动物花卉,木浮雕人物故事让人叹为观止。通往古宅的乡间小路上,两只大灰鹅,挺胸仰脖,顿时对这里感觉亲切起来。下午行程结束后,适时返回温馨的家!
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
住宿:4晚农家民宿2-3人间(不含洗漱用品,空调自理10元/人晚)
用餐:成人占床者赠送4早8正餐(不用则不退、10人一桌、10菜一汤/人数减少、菜品相应减少、如需喝酒、可自行加菜)
门票:行程内景点第一大-门票(凭本人身份证,本公司赠送60周岁以上·门票;不用无退,任何特殊证件无费用可退、敬请知晓)
服务:司机+民宿工作人员服务;
费用不含:
1、强烈建议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2、除景点第一大门票外的二次消费(如娱乐项目、请香等),请游客自愿选择,旅行社及导游不参与;
自理项目:
1、AAAAA神仙居景区索道上行65元/人,下行55元/人,自理自愿
2、琼台仙谷景区赠送60岁以上门票,60岁以下补20元
3、赤城山景区赠送60岁以上门票,60岁以下补10元
游客须知
《补充条款》是旅游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游客朋友在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本公司补充条款,游客报名参加本公司旅游产品视为已阅读并遵守《补充条款》内相关约定
一、【退赔规则】
◆1.2米以下儿童须买儿童价(只含车位、导服),产生其它费用请自理!
◆以上线路为散客综合报价,房差只补不退;
◆旅游者在行程中因个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已含景点的退费:持有景区认可的特殊证件或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游览变化,按旅行社成本价退还门票差额;
★旅行社退团违约赔付:散客拼团线路满35人开班,如未成团提前7天全额退款不做赔偿!
★游客退团违约赔付:如因客人自身原因不能出行退团,
扣除必要费用(车、机、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
其余扣除标准为:
(2)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10%;
(3)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20%;
(4)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30%。
◆赠送项目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无差价退还;
◆因车辆抛锚等问题造成的游览时间耽搁(堵车等不可抗力的时间耽搁不在赔付范围之内),将根据《旅行社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超过1小时以上的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行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双方平等协商解决或返沪后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者以拒绝登车等行为拖延行程的,即视为罢游违约
二、【质量投诉】
◆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意见表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有权不予以处理;
◆游客在外如有投诉,游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车耽误后续行程;否则旅行社将做自动离团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三、【其它约定】
1)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游玩次序、时间特殊情况下可由导游调整;
2)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未能准时抵达发车点并且超过发车时间15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旅游费用;
3)严禁私自携带未付车位费的儿童,按《新交通法规》规定,营运性车辆须一人一座,不得超载超限,否则依据《新交通法规》有关超载规定,司机有权拒载未付车位费的超员儿童,产生的超载罚款及其他责任由游客承担;
4)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6)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8)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导游只负责协助帮忙寻找,但不承担责任
9)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不良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0)根椐《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严禁私自携带犬只/宠物上车,一经发现,旅行社有权拒绝携带犬只/宠物随团,如因此而造成其他旅游者人身损害的,均由私自携带犬只/宠物者自行承担,与旅行社无涉,特此告知!
11)赠送项目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无差价退还;
12)严禁私自携带未付车位费的儿童,按《新交通法规》规定,营运性车辆须一人一座,不得超载超限,否则依据《新交通法规》有关超载规定,司机有权拒载未付车位费的超员儿童;
13)因个人原因离团视为自愿放弃合同规定项目(用车、用餐、景区、住宿等),出现任何事情自行负责与旅行社、导游无关。
免责声明(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不同意者可选择放弃报名本产品):70岁以上老人如要参团必须要慎重考虑,一定要保证本人身体健康、要请家人或亲朋陪同并请成年直系亲属陪同并签订免责声明;陪同人员对老人的安全监护全程负责;一旦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将按本免责声明之约定,不承担法律、经济赔偿等责任。因接待能力有限,80周岁以上不予接待,敬请谅解!
以上线路为散客拼团,由〖三义旅业〗承接,根据旅委通知:报名时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证件号,强烈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