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4天
原价:¥2888元
优惠价:¥2888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
接站后赴红树林度假世界,自由活动,开启度假生活,酒店自带公共沙滩+免费健身房,这里的沙滩其风小浪静,水色透明,沙细如粉,沙质为金黄色。万里金沙、千倾碧波、嬉水踏浪。长长的海岸线,湛蓝清澈的海水,沙滩上细细的沙子会从脚趾缝中滑过,软软地摩挲着你的肌肤,非常惬意,尽情享受大海带给您的快乐与梦想。(安全小贴士:自由活动期间保管好财务,注意安全,合理戏水玩海,尽量不湿身)
推荐客人自行游玩:
早晨睡到自然醒,早餐后在十里金沙滩享受温暖的和沙滩,择时返程前往火车站,返回温馨的家。
【参考车次】
D2125青岛西09:41~15:01上海虹桥
D2123青岛西10:59~15:51上海虹桥
提供标准
1、住宿:1晚红树林四钻椰林度假酒店或美仑酒店,1晚威海五星高档酒店、1晚碧桂园十里金滩酒店海景房。
2、青岛威海当地用车(根据人数安排车型,1人1正座)
3、用餐:占床者含3餐早餐
4、交通:往返动车二等座+青岛当地旅游用车(1人1正座)
5、门票:景区第一门票
6、导游:青岛当地优秀导游讲解服务
费用不含:
1、用餐:正餐请自理(导游可协助代订)
正餐餐标 30 元/人/正起订,10 人一桌,10 菜 1 汤,
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份量。
2、保险:强烈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3、除景点第一大门票外的二次消费(如索道、娱乐项目、请香等),请游客自愿选择,旅行社及导游不参与。
4、请游客务必携带身份证出游,酒店凭身份证方可登记入住。
5、报名时若产生单男单女,导游尽量安排拼房,拼不上,请游客现补房差,本行程3晚国际5钻酒店无加床无三人间,请周知!
游客须知:
《补充条款》是旅游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游客朋友在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本公司补充条款,游客报名参加本公司旅游产品视为已阅读并遵守《补充条款》内相关约定
一、【退赔规则】
◆1.2米以下儿童须买儿童价(只含车位、导服),产生其它费用请自理!
◆以上线路为散客综合报价,房差只补不退;
◆旅游者在行程中因个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已含景点的退费:持有景区认可的特殊证件或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游览变化,按旅行社成本价退还门票差额;
★旅行社退团违约赔付:散客拼团线路满30人开班,如未成团提前7天全额退款不做赔偿!
★游客退团违约赔付:如因客人自身原因不能出行退团,
扣除必要费用(车、机、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
其余扣除标准为:
(2)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10%;
(3)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20%;
(4)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30%。
◆赠送项目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无差价退还;
◆因车辆抛锚等问题造成的游览时间耽搁(堵车等不可抗力的时间耽搁不在赔付范围之内),将根据《旅行社赔偿标准》的有关规定,超过1小时以上的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行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双方平等协商解决或返沪后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者以拒绝登车等行为拖延行程的,即视为罢游违约
二、【质量投诉】
◆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意见表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有权不予以处理;
◆游客在外如有投诉,游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车耽误后续行程;否则旅行社将做自动离团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三、【其它约定】
1)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游玩次序、时间特殊情况下可由导游调整;
2)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未能准时抵达发车点并且超过发车时间15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旅游费用;
3)严禁私自携带未付车位费的儿童,按《新交通法规》规定,营运性车辆须一人一座,不得超载超限,否则依据《新交通法规》有关超载规定,司机有权拒载未付车位费的超员儿童,产生的超载罚款及其他责任由游客承担;
4)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6)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8)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导游只负责协助帮忙寻找,但不承担责任
9)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不良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0)根椐《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严禁私自携带犬只/宠物上车,一经发现,旅行社有权拒绝携带犬只/宠物随团,如因此而造成其他旅游者人身损害的,均由私自携带犬只/宠物者自行承担,与旅行社无涉,特此告知!
11)赠送项目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无差价退还;
12)严禁私自携带未付车位费的儿童,按《新交通法规》规定,营运性车辆须一人一座,不得超载超限,否则依据《新交通法规》有关超载规定,司机有权拒载未付车位费的超员儿童;
13)因个人原因离团视为自愿放弃合同规定项目(用车、用餐、景区、住宿等),出现任何事情自行负责与旅行社、导游无关。
免责声明(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不同意者可选择放弃报名本产品):70岁以上老人如要参团必须要慎重考虑,一定要保证本人身体健康、要请家人或亲朋陪同并请成年直系亲属陪同并签订免责声明;陪同人员对老人的安全监护全程负责;一旦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将按本免责声明之约定,不承担法律、经济赔偿等责任。因接待能力有限,80周岁以上不予接待,敬请谅解!
以上线路为散客拼团,由〖三义旅业〗承接,根据旅委通知:报名时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证件号,强烈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