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5天
原价:¥598元
优惠价:¥598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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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与指定场地集合后,前往遂昌。
走入遂昌,呼吸大自然的清新,聆听古村红色故事——王村口红色古镇,王村口镇自清代康熙以来便是乌溪江上游的常年口岸,村落繁荣,人烟稠密。如今闲逛古镇,还能与清代的江南民居、老宅不期而遇,恍如穿越时空。
王村口古镇红色旅游资源丰富,多处革命遗址被命名为省、市、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物保护单位,尚保存着清代古建筑天后宫、宏济桥、蔡相庙、挺进师师部旧址和清代古街等历史遗迹和革命旧址。来到遂昌 ,这座隐藏在 浙南 大山里的小城,有着无可媲美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在这里既能枕水而居,感受大自然最清新的空气,也能聆听80年前在古镇古村里发生的红色故事。
夕阳西下,云霞相连,甜甜的音乐声中,与她相视而坐,趁着余晖,表达心中的爱意。浪漫烛光映耀着青春的悸动,诺诺光晕,让人陶醉。
晚餐结束后,入住休息。晚上住宿遂昌城区。
可以自行前往漂亮的山中小城遂昌城区领略当地风土人情,看看夜景逛逛街,热闹非凡!!!
早上七点出发上山,到了后分房入住。
上午自由活动,在氧吧中徜徉。
下午游览南尖岩(自费,景区挂牌70元,旅行社优惠价50元,60岁以上半票35元,玻璃桥优惠价50元,挂牌128元),集合了云海、梯田、石林、竹海、瀑布、村落等多重景观。是江浙地区炙手可热的“摄影基地”。早上五六点起来,去景区门口外的摄影长廊守候,运气好能拍清晨梯田间云雾缭绕的美景。在观云亭可一览远处的群山,是不错的观景台。山坳里的大坑村和半岭村由纵横交错的田埂相连,很是宜人。
夕阳西下,云霞相连,甜甜的音乐声中,与她相视而坐,趁着余晖,表达心中的爱意。浪漫烛光映耀着青春的悸动,诺诺光晕,让人陶醉。
晚餐结束后休息。晚上住宿南尖岩景区门口。
早上可以享受睡到自然醒,在大自然氧吧里享受一段无人打扰的清晨时光。
或者早上五六点起来,去景区门口外的摄影长廊守候,运气好能拍清晨梯田间云雾缭绕的美景哦。
在观云亭可一览远处的群山,是不错的观景台。山坳里的大坑村和半岭村由纵横交错的田埂相连,很是宜人。
在这氧吧中,环境清幽,或可自由活动,或可三两好友,或认识或不认识到相识的朋友,畅谈一番,喝茶、有故事、有欢乐,向往的生活也不过如此了吧!
如果觉得还想要点刺激的感觉,这里也不会让您失望,景区内还有特色的玻璃栈道,您可以尝试走一走,心跳不止哦!
【南尖岩】一个来了就会喜欢上的地方,在这里尽情的享受生活的自在,美好生活从这里开始·········
或者可以KTV高歌一曲。。。(晚上九点半结束)
在此地你会发现犹如镶嵌在山脉之中,一推窗就可以看到不远处云雾缭绕的景象,好像连呼吸的空气也变得格外湿润。如果您觉得此次的行程还没玩够,还为您准备了另一个神奇的地方——神龙谷(可三两好友自费包车前往)。
神龙谷海拔1080米,夏季尤为凉爽,森林瀑布景观异常罕见,以“神龙原始森林,中华第一高瀑”而闻名于世。整个景区从头至尾,无论是两侧青山还是中间的绿水,看起来宛如两条山龙和一条水龙,蜿蜒曲折,活灵活现。夏日里瀑布淙淙,林荫蔽日,沿着溪边的栈道徒步行走,感受周围的绿意和清凉。
神龙谷从头至尾,无论是两侧青山,还是中间的绿水分别像两条山龙,一条水龙,特别是夏日瀑布淙淙,林荫蔽日,可沿着只栈道徒步,感受周围的绿意和清凉。溪边步道一路下行,沿途可经过遂昌怀古、游园惊梦、森林浴吧、汤公寻梦、卧虎藏龙、将军破壁、神龙出山、高山仰止等8个景区,来此避暑度假最适合不过。
晚餐结束后,入住休息。晚上住宿南尖岩景区门口。
早餐后,乘车前往独山村参观【独山古寨】,独山村是遂昌县西南山区乌溪江畔的一个古村落,约南宋时期就已成村,独山村周围高山耸立,村前孤峰独峙,江水清流。是明清时期的典型建筑,昔日的古街、民居、石碑坊及塞门、塞墙,形成古朴的山区生活气息,延续并保存着古村落的历史文化脉络,素有“明代一条街”之称。 如今村内已经少有村名,有些冷清,很适合去拍拍照、感受一下古风。
独山村依山傍水的独山村还保留着古朴风貌,清明时期古建筑群保存完好,极具历史价值,是写生、访古、摄影的好去处。从叶氏宗祠到牌坊,有一条长200米的“明代一条街”,石阶斑驳,古色古香。道路中间设有专门走独轮车的长石板,道路两边矗立着祠堂、古牌坊、吊楼……老人们三三两两的在家门口或干农活或聊天,岁月安稳,时光悠长。
古寨中古建筑较多,其实数叶氏祠堂最值得一看,该祠堂始建于元末明初,保存完好。来到宗祠门旁,便见门旁左右两旁蹲立着一只剔地突 石狮 子,是别具风格的明代石雕。门周围用砖块砌成的门墙,歇山造顶,檐角翘起,二叠涩角出跳。进入祠堂内部,可以看到祠堂内部整体为三进制、开式布局,硬山顶、火山墙、顶梁柱为穿斗混合结构,中间横截面大 石柱 八根,建筑结构精巧,技艺高超。
独山古寨也是很重要的革命根据地,独山古寨曾多次作为革命战地,打出了战争之枪。当粟裕、刘英率领 中国 工农红军前进的时候,浙西游击根据地已经建立起来。如今,在大宗祠下的戏院墙上,还挂着当时鼓舞军队的标语:“群众武装起来,击退敌人!”
参观结束后,乘车返回上海,结束愉快的氧吧之旅!
1、交通: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车型大小根据实际游客的人数安排)
2、住宿:三晚不挪窝,住海拔1300米群山之巅景区大门口。一晚住遂昌城区商务酒店
3、用餐:包四早七正餐
4、服务:往返驾驶员服务,当地农家乐老板服务
1、保险: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一份,价值为10元,费用自理。
2、行程中需自费的景区门票、景区内小景点及交通。
(南尖岩(自费,景区挂牌70元,旅行社优惠价50元,60岁以上半票35元,玻璃桥优惠价50元,挂牌128元))
(神龙谷自费:往返车费30元/人,神龙谷门票35元/人,10人起发)
3、不提供自然单间。所产生的单房差或加床费用240/人,由游客现付,不占床位的游客不含早餐。非免费餐饮费等费用,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自理。
4、南尖岩山顶农家乐空调费用自理10元/人/晚。
5、“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