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6天
原价:¥4380元
优惠价:¥4380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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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机飞抵春城丽江,抵达丽江机场,我社工作人员安排专车接机送至酒店,办理入住后自由活动,放下行李换上轻装。
您可自行出去逛逛“高原姑苏”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感受高原上的“杨柳依依,小桥流水人家”别样的“姑苏小城”。
早餐后出发前往东方女儿国—【泸沽湖】(亲爱的客栈拍摄基地,也是被网友评为中国最后一片静土)(丽江至泸沽湖路程约180公里,车程约4小时),沿途观赏金沙江河谷风光及小凉山风光,原始的纳西村庄与彝族村寨,经过宁蒗彝族自治县县城就餐,途经【山路十八湾】欣赏沿途风光,抵达泸沽湖后前往【泸沽湖观景台】观看泸沽湖全景,欣赏风景如画的泸沽湖,之后您即将看到中国最美的湖泊全景。在观景台您可以看到泸沽湖全貌,它已经等您几亿年了,终于等到您啦,在这里您不用拍照技术都能照最美的照片,继续围绕泸沽湖【环湖】游览。
晚餐享用摩梭走婚宴,我们热情的摩梭人民举行的盛大的【篝火晚会】,和我们的帅哥美女一起欢呼吧!玩累啦,导游带您去休息。之后前往泸沽湖特色民居(客栈 )入住休息。
自行早起欣赏【泸沽湖日出】飞鸟,村舍,沙洲,平湖,神山,充满了奇趣与对自然的崇敬,让人不得不沉醉其中。早餐后,前往拜访【摩梭人家】了解摩梭族的历史文化 ,走进古老原始的摩梭村落观摩梭民居建筑,跟随摩梭小阿妹一起了解神秘的摩梭母系大家庭阿夏走婚习俗 (男不娶女不嫁) ,了解
摩梭人的生产生活。之后将乘做摩梭人家独特的交通工具【猪槽船】登上【里务比岛】游览里务比寺 ,远眺蛇岛、走过天然码头 ,体验“湖上之舟、舟上之人、人之歌声”的摩梭三绝。之后前往【草海、走婚桥】走婚桥是泸沽湖上唯一的一座桥。桥下由于长年泥沙淤积 ,导致水深变浅, 长有茂密的芦苇 ,远远望去 ,像一片草的海洋 ,故当地人称其为“草海”;前往游览【里格半岛】一座有爱意浪漫的岛 ,岛将湖水分开形成一个天然 的爱心,有情人在这里许愿得到爱神的庇护,单着的你在这里,或许另一半已经在开始寻找你的 路上。之后游览【情人滩】情人滩旁是格母女神山和后龙山 ,这里流传着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 之后返回丽江前往观看【丽江千古情】,大型歌舞《丽江千古情》是丽江文化的魂,用IMAX3D的大片视觉,重现《纳西创世纪》《泸沽女儿国》《马帮传奇》《古道今风》《玉龙第三国》等丽江长达前年的历史和传说,引领观众穿越雪山,在旷远原始的洪荒之域、在泸沽湖畔的摩挲花楼、在曼舞欢歌的古道重镇、在浪漫凄清的玉龙第三国、在世外桃源的香巴拉相约一场风花雪月的邂逅,感受一个美丽的时刻。今晚享用丽江纳西特色火塘鸡
结束后乘车返回丽江
前往丽江乘车前往【民族手工艺展览馆】,体验丽江文化。
前往香格里拉,途径【长江第一湾观景台】,后游览山高谷深、滩多水急,以雄奇险峻闻名于世的【虎跳峡】(已含成人门票,约游览60-90分钟)它是湍急的金沙江流经石鼓镇,忽然掉头北上,从哈巴雪山和玉龙雪山之间的夹缝中硬挤过去而形成的世界上最壮观的大峡谷。前往【纳帕海】深度环湖游,四季景致各有特色,夏末秋初是雨季,此时水量较大,纳帕海是一大片湖泊,湖边是一小片草场。到了冬春旱季,湖面缩小甚至干涸,变成大片的沼泽草甸——依拉草原。景区的入口处有座八瓣莲花白塔,这样的塔全世界只有两座,另一座在印度。游览【独克宗古城】,一座具有1300多年历史的月光之城火烧后遗址(游览时间约40-60分钟)香格里拉古城中世界最大转经筒祈福,这里曾是雪域藏乡和滇域民族文化交流的窗口、川藏滇地区经济贸易的纽带。晚上赠送观看藏族 最有特色的歌舞表演-【藏家土司宴】( 180 元) 体验藏族饮食文化 ,欣赏原生态歌舞 ,让您尽旅程欢乐 , (温馨提示:青稞酒、酥油茶、青棵、糌粑、奶酪、歌舞表演) 。
参观集现代建筑与藏式建筑风格为一体的【香格里拉坛城】。它按照天圆地方的理念设计,有着藏传佛教的内涵和民族文化的渗透,可一览藏地瑰宝、多彩香巴拉、雪域印象、香格里拉等民族风情,分别从自然风光到人文生活、历史溯源到宗教艺术,以不同的视角展现多样的藏族文化,它也是目前藏区介绍藏文化及藏传佛教文化较为全面的场所。游览世界自然遗产,国家 AAAAA 景区【普达措国家公园】普达措国家公园是一个无任何污染的童话世界,湖清清,天湛蓝,林涛载水声,鸟语伴花香,一年四季景色各不相同。游览碧塔海,漫游花海草甸,走进森林成毡的净土,赏雪域高原上的美丽湖泊;观赏茂密原始森林、高原湖泊属都湖。
后乘车返回丽江,前往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走街入院 ,古城 建筑全为院落民居,房屋构造简单粗犷,而庭院布置和房屋细部装饰丰富而细腻,居民喜植四时 花木 ,形成人与自然的美好和谐。
【古城少数民族换装秀】穿一次民族服装,不仅仅是喜欢,也不仅仅是好看,而是一次名族融合,名族服装秀,秀出不一样的自己,秀出旅途中美丽动人的笑容,让镜头跟你一起记录在路上最真实的点滴和感受
【用餐】:当地特色餐,5早7正,10人/桌,每桌十菜一汤,餐标30元/人
酒店均含早;1餐纳西特色火塘鸡,1餐摩梭走婚宴,1餐藏民土司宴,
如儿童不占床,需按照当地实际产生费用自理早餐费,若客人自愿取消行程中所含正餐,视为自愿放弃,无退费!)
【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1人1正座;
【导游】:云南优秀导游服务或司导服务,8人以上安排导游,8人以下司兼导。
【门票】:行程所列景点第一大门票。(因客人自身原因无法游览景点,费用不退)
【住宿】:全程云南当地网评4钻酒店
丽江 祥和一号、金岛酒店、金恒酒店、隐茂酒店或同级
香格里拉 第五颗陨石.紫薇、蜀锦沐云、月光国际或同级
泸沽湖 清枫别园、湖上雅居、集美度若入云或同级
备注:云南经济条件相对落后,同等级酒店与其他省份有一定的差异,具体入住酒店请参考备选酒店;黄金周、节假日、暑/寒期等旅游旺季,当备选酒店无房的情况下,我社有权在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安排同级别酒店。酒店一般以标间(双人间)为主,如需安排大床房或三人间请收客前也对接计调咨询,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赠送:每人每天1瓶500ML矿泉水
儿童:12岁以下儿童只含半正餐和车位,不含门票,不含床,产生费用请自理;
1. 如景区内付费拍照、游乐设施等;
2. 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3. 游意外保险及航空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4. 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和餐费;
5. 全程入住酒店产生的单房差和酒店个人消费;
6.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7.部分景区内电瓶摆渡车:蓝月谷电瓶车;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