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3天
原价:¥499元
优惠价:¥499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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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早餐后,游览【大龙湫景区】(挂牌价门票50元/人已含,40元雁荡山小交通必须自理,不自理则视为放弃雁荡山四绝景区),大龙湫景区是集峰、嶂、瀑、溪之大成的景区。有雁荡山一景多变的山峰代表——“剪刀峰”,剪刀峰、昭君出塞、玉兰花、啄木鸟、狗熊、一帆峰、等等相继变换;更有我国单级落差之最的、变幻多姿的大龙湫瀑布,在春冬两季它如烟、如雾、如珠,在夏秋两季如一条发怒的巨龙猛扑而下,震天撼地,气势雄壮、粗犷;筋竹涧长达3公里,两岸崖壁陡峭,怪石嶙峋,潭深谷幽,境界幽深之极。大龙湫瀑布真是千变万化,不可捉摸,难怪清人江强叔曾有“欲写龙漱难着笔”的感叹。更有我国单级落差之最的、变幻多姿的大龙湫瀑布,在春冬两季它如烟、如雾、如珠,在夏秋两季如一条发怒的巨龙猛扑而下,震天撼地,气势雄壮、粗犷;筋竹涧长达3公里,两岸崖壁陡峭,怪石嶙峋,潭深谷幽,境界幽深之极。大龙湫瀑布真是千变万化,不可捉摸,难怪清人江强叔曾有“欲写龙漱难着笔”的感叹。
自理午餐后,游览【灵岩景区】(挂牌价门票50元/人已含),雁荡三绝,灵岩正当其中,被视为雁荡山的“明庭”它以灵岩古刹为中心,后有灿若云锦的屏霞嶂,左右天柱、展旗二崖对峙,壁立千仞,人处其中,顿觉万虑俱息,灵岩飞渡、小龙湫……
你还可以免费体验刺激的【卧龙谷玻璃栈道】(赠送),站在玻璃栈道上俯瞰小龙湫,如遇阳光,彩虹飞挂,目视崖壁,气势磅礴,犹如进入天然的地貌博物馆等。
结束后,前往雁荡山,晚上游览雁荡山一绝:【灵峰梦幻夜景】(门票挂牌价45元/人必须自理,参加自理赠送2正餐),灵峰的峰崖又做态,“移步换形”,真真幻幻的山景会令人生出许多遐想,如夫妻峰、犀牛望月 、雄鹰峰等。晚餐后入住酒店休息。
酒店早餐后,游览【灵峰日景】(挂牌价门票45元/人已含),雁荡山的东大门,灵峰四周诸多青峰苍崖迂回盘旋,绕出一方如梦如幻的胜景,合掌峰、观音洞、果盒三景、国家领导人题刻等。
结束后,前往游览济公活佛出家处【天台国清寺】(赠送),国清寺始建于隋开皇十八年(598年),初名天台寺,后取“寺若成,国即清”改名为国清寺。南宋列为“江南十刹”之一,现存建筑为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奉敕重修。享用天台素食自助午餐。午餐后返回上海温馨的家!
1.全程空调旅游车;
2.含2早4正餐(其中4正餐为有偿赠送)
3.住雁荡山金苑宾馆或沁园或同级
4.所含景点第一大门票(因联票政策任何门票放弃不退任何费用,特殊证件无优惠)
5.全程导游服务
1.强烈建议客人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2.雁荡山小交通:40元/人必须自理(不自理则视为放弃雁荡山4绝景点)
3.灵峰山夜景:45元/人自愿自理,参加自理赠送2正餐
4.雁荡山峡谷漂流:团队优惠价120元/人自愿自理,参加自理赠送灵峰夜景套餐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