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3天
原价:¥399元
优惠价:¥399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
早上 6点30分,指定时间地点(具体以导游通知为准)集合后前往浙江金华浦江县,抵达后享用中餐,办理入住!短暂休息之后前往——【五泄奇幻漂流】(挂牌价168元,现旅行社优惠打包,五泄奇幻漂流+泡泡水上乐园两点联票100元/人,自愿自理人数满20人前往),是位于西源峡内的激浪峡谷漂流,水道全长约3.3公里,全程落差约78米。在漂流过程中,跌宕起伏,顺流直下,时而花丛穿行,时而惊险。全场漂流时间达到2个小时左右。结束后,返回山庄享用晚餐!
早餐后游览——【新光村】俗称廿五都朱宅(据当地村民介绍说该村庄里均为同一个朱姓祖宗),先后被评为浙江省历史文化名村、浙江特色旅游村、首批中国传统村落,还被评为市、县卫生村,是远近闻名的历史文化名村,这是明清建筑 - 灵岩古庄园,始建于1938年,距今将近300年的历史,古庄园古色古香,井田方正格局,身处其中,说不清的幽静与沧桑。目之所及,做工精细、恢弘气派,由衷感叹先辈们的巧夺天工。
午餐后,下午前往【泡泡水上乐园】(大门票158元,现旅行社优惠打包,五泄奇幻漂流+泡泡水上乐园两点联票100元/人,自愿自理,人数满20人前往)尽情狂欢【请游客自带泳衣、毛巾、洗漱用品、拖鞋】水乐园是以泡泡为主题,集休闲、娱乐、体育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的游乐场所。“泡泡水上乐园”共有近20种世界顶级水上游乐设备。让您伴随着记忆中的彩虹泡泡,带您感受风驰电掣的“天旋地转滑道”, 刺激的“冲天滑道”,给您带来飞一般的感觉;“时间胶囊”带着您穿越时光,回到那无忧无虑的童年;还有那“童话故事-水寨”带您回到记忆中的格林童话……各式各样的主题性游乐设备带给您无与伦比的刺激与欢乐。
结束后,返回酒店享用晚餐!
早餐后.前往【安昌古镇】,安昌古镇是浙江省首批历史文化名镇,小桥流水人家,古色古香,素有“碧水贯街千万居,彩虹跨河十七桥”的美誉的,古镇保存有数里长的依河古街市,古色的店铺、凝重的台门,别具特色的作坊,错落有致的翻轩骑楼,曲折幽深的石板小弄;每年由中央电视台直播的安昌古镇腊月风情节,享誉海内外。午餐(自理)后返回上海,结束愉快的旅程!
住宿:檀溪特色电梯园林式山庄 ;
用车:按实际人数提供空调旅游车;
导游:全程优质导游服务;
用餐:2早4正餐
备注:农家乐不含洗漱用品,毛巾拖鞋等请游客自带!
建议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
空调:不含空调费10元/人/晚;
本线路为打包优惠价,任何证件无优惠政策;
门票:【五泄奇幻漂流】(挂牌168元/人)+【泡泡水上乐园】(挂牌158元/人)现旅行社打包两点联票优惠价100元/人,自愿自理,人数满20人前往!
补充说明
1、儿童价:(1.2米以下儿童: 220元含车位,导游服务)
2、若因客人原因未按时抵达上车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我社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游玩次序可调整. 规定的游玩时间特殊情况下可由导游调整。
4、如因不可抗力或非我社原因造成的意外情形导致景点无法游览或无法按时游览,我社只负责退门票成本价或调换游览其他景点,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5、车辆问题造成的时间耽搁,1小时以上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堵车耽搁时间不在赔付范围里面;
6、请游客在当地购物时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我社建议在当地购物时要开具发票。
7、旅游者在行程中因个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8、游客在发团前三天内提出退团或改期报名须赔偿10%的违约金+车位费180元!!
9、本行程内如不含餐,可由导游组织拼团餐,餐标30元/人。
10、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旅行社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1、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2、以上线路由“忆优途”承接,根据旅委通知:报名时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证件号,建议游客购买意外保险!!!
该行程人数如不满45人不成团,我社提前3天通知客人,团款全额退回。我社不做其他赔偿。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