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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玩398元富春桃源三日游 】独家赠送 “江南小九寨”---大奇山门票;游状元谷—琴溪香谷;网红龙鳞坝:

【纯玩398元富春桃源三日游 】独家赠送 “江南小九寨”---大奇山门票;游状元谷—琴溪香谷;网红龙鳞坝:

旅游天数:3天

原价:¥398元     优惠价:¥398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

 



推荐理由:

·价格班期·

价格:398元/人

儿童:180元/人(仅含车位和导服)

班期:每周二、五发班
周末+30元/人

整团天天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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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优惠:

行程特色:

产品特色:

行程安排:

第1天   上海-大奇山

游玩【大奇山国家森林公园】(赠送门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山势平缓,海拔600余米,年平均气温15摄氏度,被誉为“江南第一名山”,更有“天然氧吧”和“休闲天堂”的美誉,是一处集江南山水与草原风光于一体的综合性森林公园。

大奇山又称"塞基山",史称"江南第一名山"。境内有山峦、怪石、峡谷、溪瀑,以雄、险、奇、秀、旷著称,更有游客称之为“江南小九寨”。

大奇山国家森林公园不仅是“浙江最美森林”,更是华东地区游客最喜爱的景区之一。这个季节的大奇山国家森林公园,草木葳蕤、鸟鸣啁啾,溪水潺潺,满眼绿意。还有大奇山魔幻乐园、“欢乐森林”等你去体验!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用餐:午、晚餐
住宿:精品农家

第2天   富春桃源景区-琴溪香谷

游玩【富春桃源景区】(自愿自理)国家4A级景区,总面积达15平方公里,交通便捷,景色优美,是杭州至千岛湖黄金旅游线上的一颗璀璨明珠。景区内主要景点有九霄碧云洞、逍遥岩岭湖、天成野槠林、等。富春桃源风景区山、水、林、洞、村的自然组合,以“山之清、水之秀、林之茂、洞之奇、村之静”使您在自然山水中充分享受桃花源式的休闲生活,是您旅游观光与休闲度假的好去处。

逍遥岩岭湖--湖水清澈,碧波万顷,乘坐特色竹筏水上游览项目,欣赏只此青绿富春山。

九霄碧云洞--单厅面积2.8万平方米,被誉为“亚太第一大洞厅”溶洞内近万平方米的”天宫之境“更是被众多游人赞叹;

天成野槠林--百余亩的野生槠树林,林内清幽静朗,拥有丰富的负氧离子含量,在这里深呼吸拥抱自然;每年的10-11月槠树果子成熟,其果子可酿酒、制作苦槠豆腐;

丛林玻璃漂流--在丛林间吸着最纯净的氧气,身体随着弯道重心飘移,有惊无险好玩刺激!!巧妙的滑道设计,全程游玩不湿身。

神畅游乐园--林内“神畅”游乐园,踏浪桥、翻山越岭、荡板等十余种闯关项目,等你来挑战;

游玩【琴溪香谷】(自理富春桃源后赠送)地处浙江桐庐县瑶琳镇琴溪村,属高山台地峡谷景观。为唐朝状元施肩吾读书学习之地,又名状元谷。这里可以用“三奇一绝”来概括:一奇是奇特的山地小气候,景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冬暖夏凉、十分宜人;二奇是满峡飘香,峡谷内漫山遍野的桂花树和上千株碗口粗的樟树,还有成片的“黄金柴”林和野山兰,四季飘香,蝶飞蜂舞;三奇是奇特的峡谷岩溶地貌,在绿树与古藤的掩映下,有大批裸露的石苞、石芽和多处50余米高的悬崖石壁,且景区内有多处小型溶洞;一绝是晚唐诗人施肩吾和徐凝曾在此龙门山龙门寺同窗求学,同举进士,其中一位还高中状元。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用餐:早、午、晚餐
住宿:精品农家

第3天   龙鳞坝-上海

逛农贸市场,打卡网红【龙鳞坝】,龙鳞坝位于上清古镇上清大桥之下,是在河中修筑滚水坝后,在坝下修建多个弧形蓄水台阶,每个台阶高低左右交错成龙鳞形状,水流过后形成如梯田式的多层跌水瀑布景观。

白日里的龙鳞坝仙气十足,泸溪河水清澈见底,一年四季都是碧青色,水碧缘于山青,龙鳞坝与岸边竹林组成一幅超然世外的风景画卷,游人行于坝上,河水淳淳流淌,清风徐来,清溪绕山蜿蜒、奇峰横卧碧波,四野景色美不胜收。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用餐:早餐
住宿:温馨的家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门票:行程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

2、住宿:当地两晚精品农家(不含空调和一次性洗漱用品)!

3、用餐:包含2早和4正餐,晚餐升级15菜一汤!

4、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5、导游:全程工作人员服务服务!


费用不包含:

1、景点门票:富春桃源景区-60元自愿自理;琴溪香谷-自理富春桃源后赠送

2、强烈建议购买个人旅游意外险(5元/人)

3、单房差:120元/人/两晚!

4、行程内不含的个人消费!

5、空调需自理-10元/人/晚-白天5元每人

备注:此行程为综合打包价(任何证件无优惠)景点不去为自动放弃不退还任何费用(请知晓)

补充条款

1、本公司旅游产品为散客拼团线路、此线路不满45人不开班,团队(一团一议),散客不满45人我社会在出团前3天通知游客,我社不做任何赔偿;出发前2天(含2天)至3天,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1天,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天,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如因客人原因临时取消,行程前7日至3日的扣除旅游费用10%+100元/人车位费,行程前3日至2日的扣除旅游费用20%+100元/人车位费,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旅游费用50%。其他事项根据合同附件。

2、请提前十分钟到达上车地点,对号入座;若因游客原因造成迟到,责任由游客自己负责。

3、私自携带儿童产生的超载罚款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严禁携带宠物上车,司机有权拒绝游客等车,若强制携带后果自负;

5、如遇天气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行程影响,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旅行社车辆问题造成的时间耽搁,1小时以上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但因道路堵车耽搁时间不在赔付范围之内。

6、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游玩次序可调整,旅行社可根据当次行程具体情况合理调换行程安排;

7、游客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规定行程以外的景点及购物点,否则视为违约当即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产生其他一切后果游客自负。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游客自行负责,夜晚不要单独外出。

8、请游客在游玩中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导游只负责协助帮忙寻找,但不承担责任。旅行社不提供行李及贵重物品保管服务,不要与当地人发生不必要的纠葛,夜晚不要单独外出、擅自行动;旅行社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9、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0、根据旅委通知:报名时请提供游客本人真实姓名与证件号码,强烈建议游客购买意外保险;如需我社代办旅游意外险请提供正确的游客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若提供虚假身份证信息,则构成违约!我社拒绝提供相应的旅游服务及报销意外医疗费用等

11、工作人员会于出团前一日17:00前短信及电话联系您,游客持合同或发票上车,根据通知的座位号对号入座。

12、由于本社接待能力有限且为了保证出行质量,70-80周岁应请成年直系亲属陪同并签订免责声明;80周岁以上不予接待。敬请谅解!

13、请每位游客出团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否则本公司有权不予接待!游程中的问题团上解决,回家再投诉一律不受理

14、此产品为特价产品,行程中门票、住宿、用餐均为打包价,任何年龄、证件均无退费优惠,故行程内所有景点,特殊证件不再重复享受优惠,如有不参加者视为放弃、概不退款,望知悉

15、此行程为特价优惠线路,行程价格不含税点  如需开票  需另加税点费用



如何预订: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重要提醒: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安全须知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温馨提示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退款规则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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