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5天
原价:¥558元
优惠价:¥558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
早上6:50人民广场博物馆门口集合(具体以导游通知为准)车赴董岭(约3.5小时),当日中餐自理(由于上下山游客较多可能要12点后上山,建议备点干粮)换乘景区小交通上山(上下山景交车25元/人自理 报名时付清),入住农家,下午自由活动,唱歌或麻将。
早餐后自由活动,观赏1200米高山,欣赏万重山景色, 也可自行前往大汉七十二峰【浙北大峡谷】(费用自理、可交由农家代为安排、步行前往景区入口)自然风景秀丽,拥有令人赞叹不已的自然景观,同时也有着丰富的人文景观及灿烂的历史文化。公元前二十二世纪末,大禹治水到浙北大峡谷,在太湖源头种下太湖柳母,从而柳树成荫,洪水不再泛滥。固称此地为浙北大峡谷。
全天自由活动,自行游览小黄山、漫步大汉72峰,廻峰林,观万亩生态竹林;享受山里人家乐趣(请注意安全)
(三日游客户自理中餐后返回上海!)
早餐后农家一条街闲逛,观赏1200米高山,游览万重山景色;云雾缭绕,绿意茵茵、山风徐徐,是首个国家生态县;
早餐后把行李放在集中处,便于农家打扫卫生,等候下一批客人入住,午餐后乘坐景交下山返沪!
1、交通:空调旅游车、以实际人数提供车辆
2、住宿:农家2-3人房 (农家住宿条件有限,保证一人一床位,房差50元/天,自动麻将收费,空调自理10元/人/晚,如白天开空调、另外付费)
3、餐饮:3日含2早4正,5日含4早8正餐 (其余1正餐工作人员可协助安排、团餐30元/人/正);
4、服务:当地农家服务;
1、门票:自理
2、保险: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
自理:上下山小交通自理25元/人(具体以当地实际收费为准) 报名时付清!
此行程为散客拼团;农家住宿;无发票;如开票需加税点3%;
本行程度假休闲全程自由安排自行游览;如欲登山游玩请注意自身安全、请视自身身体状况、不可强求;
疫情期间,请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检测(体温、口罩、身份证、手机号、健康码)等防疫管控工作,感谢配合,如因自身原因无法进入景区、酒店及其他旅途中相关场所,后果需自行承担!
温 馨 提 示
请每位游客出团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否则本公司有权取消行程合同,费用不退。
1、小孩只占车位160元/人+上下山车费25元(严禁私自携带未付车位费的儿童,否则依据《新交通法规》有关超载规定,司机有权拒载超员儿童)
2、本线路为综合打包优惠价,任何证件无退费,敬请谅解;
3、游客须在报名时提供正确的姓名及电话等联系方式,司机会在出团前一日19:00前短信及电话联系您,如未及时得到联系请拨应急电话。请提前十分钟到达上车地点,对号入座;若因游客原因造成迟到,责任由游客自己负责,
4、退团违约赔付:农家直通车满26人开班,团队人数另计,如未成团:(1)出团前3天以上通知游客,全额退款,不做任何赔偿;(2)行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
5、游客退团违约赔付:如因客人自身原因不能出行退团:(1)出团前7天以上,全额退款,不做任何赔偿,7日以内-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2)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10%;(3)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20%;(4)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30%。
6、赠送项目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无差价退还;
7、请带好牙膏、牙刷、毛巾及常用药物。走路不看景,洗澡时注意防滑;
8、请游客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线路,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凡70岁以上(含70周岁)老人建议由子女陪同,没有子女陪同的,应让子女知道並同意本次出游。并且填写身体健康申请表
9、游客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规定行程以外的景点及购物点,否则视为违约当即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产生其他一切后果游客自负。
10、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误车、船、行程受阻、延误),我社不承担赔偿责任。若因政府交通管制或堵车造成的延误,我社概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车辆故障造成延误,2小时以上部分,我社按10元/人/小时赔付11、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及不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有危险性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后果自负;
12、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不良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夜晚不要单独外出。在行程中因个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当中产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3、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农家只负责协助帮忙寻找但不承担责任;
14、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意见反馈表》,此单将成为游客投诉的主要依据,由游客和导游签字,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意见表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将以意见反馈表为准,有权不予以处理
15、如若参加当地农家组织的游玩活动,发生任何事情或意外与本公司无关,敬请知晓;注:请仔细阅读游程内容及提示。行程安排仅供参考,工作人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本团属半自由行,农家休闲为主,自由活动时间比较多,遇到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农家乐老板或带队工作人员。以上为合同附件,游客必须仔细阅读,认真遵守相关约定。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