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3天
原价:¥399元
优惠价:¥399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
早上7:30在上海人民广场博物馆集体(具体时间地点以导游通知为准),游玩西塘古镇
全天自由活动(也可享受棋牌和KTV)
可自行欣赏西塘美丽的夜景,早8:00前,晚17:00后可免费进入景区(具体以景区实际为准)!
9:30前台退房 再逛一下这座千年古城,可以为家人选购一些当地土特产 → 返回温馨的家
交通:自驾/来回空调旅游车(以实际人数提供车辆);
住宿:酒店标准间(JD铂豪酒店,如产生单数酒店有3人间,单人入住需补房差140元)
用餐:三日2早4正(正餐10人/桌12菜1汤,根据实际人数增减配菜)
保险:强烈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
注:棋牌通常满10人赠送一桌,如遇当天人多,棋牌有限的情况下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轮流使用!唱歌轮流嗨唱!
跟车游客必须自理门票50元/人(报名时收取)!(挂牌100元 享团队优惠价50元)
入住说明
请带好身份证办理入住,单人入住需补房差
2.菜品以实际到店为准,严禁带熟食进入餐厅;
3.棋牌室等娱乐设施请至前台咨询预约按场次安排!
4.75周岁以上老人需有家人或朋友陪同方可办理入住;
5.楼层、朝向、房型根据酒店随机排房;3天聚--正餐为当天入住中餐、晚餐,第二天中餐、晚餐。餐和住宿为打包价格 不用不退
6.宾馆入住时间为14.00以后,如客人提前入住,宾馆根据当天情况安排
7.宾馆退房时间最晚为上午9.00之前,如延时退房根据情况加收房费!
8.不占床位儿童如产生餐费及其他费用敬请自理。
9.以上图片部分来源于网络,具体以实物为准!
温馨提示
请每位游客出团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1、小孩只占车位160元/人(严禁私自携带未付车位费的儿童,否则依据《新交通法规》有关超载规定,司机有权拒载超员儿童)
2、本线路为综合打包优惠价,任何证件无退费,敬请谅解;
3、游客须在报名时提供正确的姓名及电话等联系方式,导游会在出团前一日19:00前短信及电话联系您,
如未及时得到联系请拨应急电话。请提前十分钟到达上车地点,对号入座;若因游客原因造成迟到,责任由游客自己负责,
4、旅行社退团违约赔付:散客班汽车线路满20人开班,团队人数另计,如未成团:
(1)出团前3天以上通知游客,全额退款,不做任何赔偿;
(2)行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3)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5、游客退团违约赔付:如因客人自身原因不能出行退团:出团前7天以上,全额退款,不做任何赔偿,7日以内-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1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2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用30%。
6、赠送项目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旅行社无差价退还;
7、请带好牙膏、牙刷、毛巾及常用药物。走路不看景,洗澡时注意防滑;
8、请游客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线路,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凡70岁以上(含70周岁)老人建议由子女陪同,没有子女陪同的,应让子女知道並同意本次出游。并且填写身体健康申请表
9、游客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规定行程以外的景点及购物点,否则视为违约当即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产生其他一切后果游客自负。
10、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误车、船、行程受阻、延误),我社不承担赔偿责任。若因政府交通管制或堵车造成的延误,我社概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车辆故障造成延误,2小时以上部分,我社按10元/人/小时赔付
11、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及不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有危险性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后果自负;
12、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不良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夜晚不要单独外出。在行程中因个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当中产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3、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导游只负责协助帮忙寻找但不承担责任;
14、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意见反馈表》,此单将成为游客投诉的主要依据,由游客和导游签字,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意见表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将以意见反馈表为准,有权不予以处理
15、如客人在景区内因景区交通选择不同或景区游客较多造成客人分流,则导游跟随人多的一部分,但需在统一集合点等候另外一批客人
注:请仔细阅读游程内容及提示。行程安排仅供参考,导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
以上为合同附件,游客必须仔细阅读,认真遵守相关约定,同意请签字确认_________。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