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2天
原价:¥399元
优惠价:¥399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
早上指定时间地点出发,前往宁波,到达后中餐(每人牛排一份+小自助餐),餐后体验F1赛道漂——【青云峡】(门票自理,挂牌价168元/人,旅行社自理优惠价80元/人,漂流时间约2小时),青云峡漂流、青云梯、水门瀑、天门瀑、观顶湖等组成,其中青云峡漂流以“雄”、“险”、“壮”取胜,而自然景观又以“雄关险梯,异石巨瀑”而名。青云峡漂流始于水门瀑布,全程150米落差,穿梭在山林间,遇到激流险滩,急流而下,仿佛在飙车,怪不得有人称它为“水上漂流的F1赛道”。结束后【南塘老街】(自由活动1.5小时),自行品尝小吃晚餐,餐后酒店休息。
为了您的身体安全,以下人群禁止漂流:①身高1.2以下儿童;②年龄60岁以上老人;③酒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老人、残疾人士,孕妇等禁止参加漂流。户外产品,受天气影响大,景区如遇下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天气固定闭园。
睡到自然醒,享受酒店自助早餐后,前往【东钱湖+韩岭老街】(游览时间约2.5小时),自行中餐,餐后返回上海接送点。
1、空调旅游大巴(根据实际人数安排,确保一人一座、指定座位加20元/人);
2、门票:行程景点指定第一大门票(行程中标注的自理除外,景区个人消费除外、行程中包含景点门票为旅行社老年优惠打包价,任何证件无退费,不进不退);
3、陪同:优秀中文导游/工作人员;
4、住宿:参考酒店中信国际或同级酒店(单房差340元/人,不指定房型,房差只补不退);
5、用餐:含一早一正餐(行程包含,不用不退);
6、儿童价1米2以下仅含车导费,产生其他费用自理;
未明确标注包含费用均不含。
温馨提示
1、本公司旅游产品为散客拼团线路、此线路不满30人不开班,团队(一团一议),散客不满30人我社会在出团前2天通知游客,全额退款,也可延期,我社不做任何赔偿;2天内退团,赔偿团费的百分之十;如因游客自身原因退团或改期,出团前30天——15天以上不收取其他违约费用;出团前14天——7天内退团收取车位费(参照儿童价);出团前6天——2天内退团损失80%团款;出团当天临时退团或迟到15分钟以上或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2、所有出团游客必须带好身份证方能入住酒店、没有带身份证的由导游协助客人去附近的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信息。
3、行程中景点门票均为赠送、任何年龄、证件均无退费优惠,故行程内所有景点,特殊证件不再重复享受优惠,如有不参加者视为放弃、概不退款。
4、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游玩次序、时间、特殊情况下可由导游适当调整。
5、在旅游过程当中,游客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导游只负责协助帮忙寻找,但不承担责任。
6、如需我社代办旅游意外险请提供正确的游客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若提供虚假身份证信息,则构成违约!我社拒绝提供相应的旅游服务及报销意外医疗费用等。
7、出团前一天导游通知客人相关事宜,请保持通讯畅通,如所留电话通知不到,我社不承担所产生的任何损失。
8、此线路为特惠线路,不含税收不开具税收发票;需要开票请提前告知,并支付团费的3%税点,敬请谅解;
9、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旅行社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0、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1、行程中指定住宿,单房差只补不退。
12、本线路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安排,不接受座位靠前的特殊要求,敬请见谅,谢谢配合!
13、如遇天气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行程影响,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4、由于本社接待能力有限且为了保证出行质量,70-75周岁应请成年直系亲属陪同并签订免责声明;75周岁以上不予接待,敬请谅解。
15、任何游客不得以任何借口有霸车、拦车、拒绝上车等过激行为,如遇游客霸车、拦车、拒绝上车等严重影响其他游客的维权行为,视为自行离团,所产生的费用由游客自己承担,旅行社概不负责。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