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6天
原价:¥2690元
优惠价:¥2690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
上海乘机赴陕西榆林机场。
参考航班:
浦东T2-榆林 HO1065<07:10-09:55>航班时间仅供参考,以出团通知为准!
参观电视剧鬼吹灯 --《龙岭迷窟》 取景地【波浪谷】(游览约2-3小时),展示的是由数百万年的风、水和时间雕琢砂岩而成的奇妙世界。波浪谷岩石的复杂层面,是由一亿五千万前侏罗纪就开始沉积的巨大沙丘组成。沙丘不断地被一层层浸渍了地下水的红沙所覆盖,天长日久,水中的矿物质把沙凝结成了砂岩,形成了层叠状的结构。
后乘车赴延安,晚入住酒店休息。
酒店内早
后乘车赴壶口,参观金色瀑布【壶口瀑布】(参观约1小时),“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淌徉在波涛汹涌的母亲河畔,一览黄河的壮观和雄伟,回味中华五千年历史。
后乘车返回西安市区,游览古都长安文化地标广场——【大雁塔北广场】北广场有“亚洲最大的音乐喷泉”,南广场可鉴赏“玄奘取经塑像”,寻觅取经路上的奇幻故事,唐玄奘法师当年译经所在地大雁塔近在眼前。
晚参观中国十大高品位文化步行街、西安年·最中国主会场【大唐不夜城】,一个耗资50亿打造的新唐人街,整条街由大唐群英谱、贞观之治、武后行从、霓裳羽衣、雁塔题名、开元盛世等13组大型文化群雕贯穿其中。还有专门为这条街量身打造的璀璨绚烂的景观灯,结合周围恢弘大气的精致仿唐建筑群,以及每隔50米一组不同风格各色驻场乐队!沉浸其中,拍照不停,兴奋不能自拔,宛如梦回盛唐!现已成为来西安旅游必要多次前往的网红文化街区。
特别提示:因大唐不夜城街区特殊性,人员流动性大,我社将安排客人自由活动,不安排导游和车辆等候,故客人可根据自身游览时间自行返回酒店。(如不参观大唐不夜城,可送回酒店)
晚入住酒店休息。
酒店内早
后乘车前往参观1987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第八大奇迹【秦始皇帝陵博物院】兵马俑(游览时间约2.5小时—3小时),始皇兵马俑博物馆,是建立在兵马俑坑原址上的遗址性博物馆,自开发以来,先后有40多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前来参观,法国总统希拉克曾说不看秦俑不算真正到过中国”。
中餐后参观万种风情的唐代温泉行宫—【华清宫】(游览1.5小时)、唐玄宗每年携杨贵妃到此赏景沐浴,留下“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结连理枝”的千古爱情佳话。以此参观“贵妃池、星辰汤、莲华汤”等、参观“西安事变”发生地“五间厅”。
后乘车返回西安,游览(外观)西安市中心地标——【钟鼓楼广场】,感受“晨钟暮鼓”;
漫步于最具西北少数民族特色的——【回民坊步行街】,当地人闻名遐迩的老街巷里,到处可以找到最地道的清真美食!回民街不是一条街道,而是一个街区。作为丝绸之路的起点,西安将炎黄子孙和西域文明链接起来,中国回民定居和文化融合,给此座城市蒙上一层异域的纱帘,神秘而古老。跟着我,去发现红柳枝羊肉串的炽热…跟着我,去体味油泼辣子般的醇厚…跟着我,去品尝腊牛肉般让人沉醉的魅力……
晚入住酒店休息。
酒店内早
前往游览千年古刹之皇家寺院【大慈恩寺】(约2小时),拂尘净心,守望长安1300余年的大雁塔就坐落于此(如需登25元/人自理)。自唐代以来,文人墨客金榜题名加官进爵后,多到大慈恩寺礼佛。后来代代效仿,为求功成名就,提前祈愿,逐渐形成了雁塔题名祈福开运的风俗。
参观气势磅礴的古代军事防御工事—【明城墙】(参观40分钟),前往坐落于古城墙“中山门”脚下的——【永兴坊】,这里按关中地区民居风格建造,汇集了“陕北、关中、陕南”陕西三地的代表美食,自行品尝陕西各地民间美食,感受关中民间饮食文化!期间可自行体验《喝摔碗酒》边喝酒、边摔碗,一个也不留.
后乘车赴延安,晚入住酒店休息。
酒店内早
后乘车赴甘泉,参观【甘泉(雨岔)大峡谷】(参观约2-3小时),几亿万年前,陕北发生过强烈的地震,使其一座黄土大山分开一条大裂缝,又经过几百年雨水冲刷,慢慢的形成这样一个峡谷,这也是我们今天看到的甘泉峡谷,都说与美国的羚羊大峡谷极其相似。
温馨提示
1、雨岔大峡谷景区可能因天气或其他原因临时关闭,具体以景区实际开放为准!如遇关闭,将改换为【杨家岭】。
2、雨岔大峡谷开发不完善,沟内有积水,易打滑,请游客们进入景区后听从导游指挥,注意安全!
午餐后乘车赴榆林,晚可漫步榆林老街,人们可以深切地感受“老榆林,小北京”的古城遗韵,也能细细品味塞上驼城的沧桑历史,后入住酒店休息。
酒店内早
后送机场,乘机返回上海,结束愉快之旅!
参考航班:榆林-浦东T2 HO1066<10:40-13:10>
航班时间仅供参考,以出团通知为准!
【住宿】基础酒店(西安/榆林经济型+延安准四)
【交通】全程正规营运手续空调旅游车
【用餐】5早5正餐,正餐25元/人/餐(由于地域不同及餐标所限,用餐多有不合口味之处,多多谅解)
【门票】以上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
旅行社购票需凭游客身份证实名登记,请配合导游出示身份证。
【导服】当地中文导游服务
【大交通】上海-榆林往返机票含税(准确起飞时间以出团通知单为准)
切位航班一经确认不得退改签(退票/换人机票全损1000元/人),我社以提供的名单出票,请报保时仔细核对游客信息。
1、【单房差】500元/人
2、【景交】壶口瀑布40元/人,雨岔大峡谷70元/人,兵马俑5元/人,兵马俑+华清宫耳脉20元/人
以上小交通必乘项目请在当地现付导游。
3、游客在当地自愿参加的自费项目,及服务标准中未包含的其它项目。
4、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5、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建议您在报名时购买
6、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7、儿童不含酒店早餐、床位、门票、观光车、电瓶车、索道费等。赠送项目如产生请按实际收费自理。
关于购物
全程不安排购物店
关于自费项目
1、会跑的大型实景演艺《驼铃传奇》( 298元起)
2、沉浸式多媒体战争史诗剧《复活的军团》(298元)或《西安事变》(258元)
3、大型催泪现代革命历史剧《延安保育院》(268元)
以上自费项目游客自愿选择参加,无任何强制消费,不参加的游客就近自由活动。
报名须知
老人报名:超过65周岁的需由直系亲属共同签署《参团旅游免责协议书》!超过70周岁的另需有家人或亲友陪伴出行!
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者,不接受单人报名,陪同出行者如果也未成年,须由监护人《书面签字同意》方可参团!出行时必须携带手机,并预留监护人应急电话,每天需给家长报平安!
携带证件:出行时请携带好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因自身证件问题所产生的损失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
常备药物:由于南北方饮食习惯及气候差异较大,请游客入乡随俗,出游最好携带常用药物备用。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