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3天
原价:¥398元
优惠价:¥398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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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指定时间、地点发车至宜兴,中餐后游览【青龙山公园】, 公园面积55万平方米,设有龙尾、凤栖、玄泰三大景区,依托原有的5个深水潭,设计倚望青峰、孤石闲鹤等18个景点。其中,“叠山台”位于公园核心区,坡度45度,落差达15米,原先裸露着大量的石土泥块,通过生态修复,该处绿化面积2000多平方米。公园还植入了地方文化特色,路灯、公园装饰等运用了较多的陶文化元素,景点“老矿坑”还恢复当初采矿时的场景,矿业遗址的历史风貌得到呈现。
晚餐后自由活动,免费KTV,棋牌室免费供应。
早上睡到自然醒,早餐后自由活动,免费KTV,棋牌室免费供应。
中餐后游览4A【太湖石窟】(自愿自理30元/位,达到20人发车)位于宜兴市张渚镇省庄村,是南京淳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倾情打造的集文化、休闲、娱乐、运动为一体的综合旅游景点,位于江苏最南端宜兴市张渚镇龙池山自行车公园内,占地200亩,总投资5800万元。谷内部分以原始、古朴、民俗为主体风格,分为四个区域,洞穴民宿、古村落、陶花园、立体体验区。谷外部分以目前国内保持最完整的原生态太湖石景观为核心,设置湖石花园、游乐体验区、亲子学园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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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竹筏漂流,坐在竹筏上,吹着风,看着绵绵青山及那碧绿的江水,那种心旷神怡的感觉,我觉着任何语言都无法描述此时的心情,唯有身临其境,方可体会其心境。
古村落俯瞰打卡点,登上龙窑背面的山顶,就能看到巨大的矿坑,矿坑民宿区里有5栋桃花源民宿和6栋洞穴民宿,这也许就是“洞房”的来历,此处已是宜兴地区的网红打卡点。
下山以后,沿着龙池,你就会慢慢的进入一个由天然的山洞改造的隧道。穿越天然隧道,豁然一处世外桃源、谷内幽静、屋舍俨然、鸟语花香、鸡犬相闻。
穿过矿坑内的民宿群,随着山外有山的指引,来到半山坡,做一个停顿。体验一把旱雪滑道,来一次被腾空又落下的刺激,随着尖叫完成了一个心跳的体验。
捋捋头发稍作调整,穿越一个百米竹林,来到太湖石林。这是一处目前华东地区保存相对完好的5万方的太湖石林。
顺着太湖石林一路走来一路拍照,累了,可以登上太湖石林最高点一座江南风格的木亭凭栏远眺,也可以去玻璃栈道拍照打卡。走到玻璃栈道,吹着山间清爽的风,放空自己,让疲惫的心灵做一次深呼吸。
骑骑马,喂喂小动物,石林淘金、嗨一把卡丁车等各种游玩项目;还可以寻一处草坪,你可以拍拍照,铺个瑜伽垫晒晒太阳,在青草地上跳一段你拿手的舞蹈,让林间的花鸟为你歌唱。
早餐后游览【潮山小长城】俗话说的好“不到长城非好汉”,只是北京城太远,难免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是在宜兴丁蜀镇的一座大山里,藏着可以让人当一回“小好汉”的“小长城”。“阳羡谁为镇,东南第一峰。”大潮山,位于丁蜀镇洑东村境内,明代前俗称为南山。小长城全长约1.6千米,依山傍势,蜿蜒而上。它围禅寺而筑,将大潮寺环在其中,可以说是这座寺庙的围墙,默默地守护着大潮寺。由于依靠深山与古寺,小长城整体显得清幽而寂静,在宜兴的诸多景点中可以说是小众又宝藏。
小长城四周草木葱茏,漫步其上,可俯瞰大潮寺全景,庙廓绿树环抱。清风徐来,岁月的厚重与沧桑便扑面而来。古城、山林、禅寺,构成了绝佳的风景画。在此“偷得浮生半日闲”,虽然不是文艺小资的调调,但也另一种拥抱自然的舒缓与安逸。
后自由选购送亲朋好友。
中餐后下午适时返程!
▲住宿:2晚连住朱雀门商务酒店或同级(房差200元/人/2晚,只补不退)
▲用餐:赠送2顿早餐+5正餐(餐餐12菜1汤,不吃视为自动放弃)
▲交通:按实际人数提供空调旅游车(1人1正座)
▲门票:含所有景区第一道大门票
▲赠送:免费棋牌(15人一桌),免费豪华KTV,娱乐设施
▲服务:全程司机陪同
▲退款:本线路为综合打包优惠价,故任何特殊证件不再享受再次优惠
1、保险: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2、太湖石窟门票+竹筏漂流旅行社优惠价30元/人(自愿自理,达到10人发车)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