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6天
原价:¥3199元
优惠价:¥2999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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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后,前往抖音网红、世界非遗、佛教名山-- 【梵净山景区】(游览时间约4小时)(环保车及保险30元/人、往返索道140元/人必须自理)。随后登国家自然保护区,探访联合国“人与生物圈” 保护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佛教名山、名岳之宗、弥勒道场——梵净山,换乘景区电瓶车,接着乘坐索道,经东线上山,游览原始森林爬金顶、攀登高达94米高的佛教胜地——【金顶】。亲临摩崖石刻、攀 岩铁链上灵宫台、穿挺心石、过慈航桥、拜观音石窟、穿越金刀峡、上金顶。释迦殿拜【现在佛】,过天仙桥、弥勒殿拜【未来佛】,至海拔2336金顶顶峰,一览众山小;往蘑菇石景区,观梵净山标志性景物——【蘑菇石】。巨大的天然氧吧,呼吸沁人心肺的新鲜空气,远离城市的喧嚣,体验宁静致远的感觉。
游览结束后,前往【镇远古城】(游览时间约1个小时)(摆渡车20元/人请自理)游览镇远古镇,舞阳河则如一条凝碧的玉带,呈“S”型蜿蜒贯通全城,山水城浑然一体倒影成画,构成了太极图上的石屏巨镇,形成了“九山抱一城,一水分府卫”的独特风貌,被中外游客誉为“东方威尼斯”。游狭长幽深的【古巷道】,其结构错综复杂,有石牌坊巷、四方井巷、复兴巷、 古巷仁寿巷、冲子巷、米码头巷、紫宝阁巷、陈家井巷。这些交叉衔连、互相达通的巷子,组成了镇远古城生生相息的血脉。游七孔青石拱桥【祝圣桥】,观三层三檐八角攒尖顶楼阁建筑【魁星阁】,了解独具特色的非常规布局、非常规民居“歪门邪道”,欣赏“中国贴崖建筑文化”。晚餐后可步行夜游【舞阳河】早餐后乘车前往,游览【西江千户苗寨】(游览时间约2小时,环保车及保险30元/人请自理),到达后乘景区电瓶车进入景区,办理完入住手续后。参观原始的民族建筑,吊脚楼群、苗寨梯田,深入苗寨,走家串户,了解苗家人的生活以及风俗习惯。西江苗寨有 1250 多户, 5600 多人,是全国最大的苗寨,是苗族第五次大迁移的主要集散地, 素有“千户苗寨”之称。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苗家长桌宴】,长桌宴是苗族宴席的最高形式与隆重礼仪,席间接受苗家少女飞歌敬酒,感受着浓郁而古朴的少数民族风情。品尝源生态的稻田酸汤鱼,畅饮“高山流水”苗家米酒,享受苗族人最高礼仪的贵宾接待!
早餐后乘车前往游览世界自然遗产地,中国最美丽的地方之一【小七孔景区】(游览时间约3小时,环保车及保险50元/人,请自理)在宽仅1公里、长12公里的狭长幽谷里,集洞、林、湖、瀑、石、水多种景观于一体,玲珑秀丽,有“超级盆景”的美誉。欣赏最美的蓝色水景,游览景区名字由来地【小七孔古桥】集山、水、洞、林、湖、瀑布等为一体,在长不到2公里的峡谷内,起迭着【68级跌水瀑布】,顺贽而下,奔泻而去。【拉雅瀑布】布精巧醉人,水珠飞溅,欣赏景区灵动多姿的各色瀑布:【卧龙潭瀑布】、【翠谷瀑布】,感受赤足湿身乐趣的【水上森林】【鸳鸯湖泛舟】—寻找一份爱情(不含鸳鸯湖游船30元/人,自愿自理),妩媚而迷人的【响水河】贯穿了整个风景区。
后前往参观【甲秀楼】外观,甲秀楼在贵阳市城南的南明河上,以河中一块巨石为基而建,是国3A级旅游景区。从古到今甲秀楼经历了六次大规模的修葺。历经四百年的风吹雨打而仍旧矗立不倒,它是贵阳历史的见证,是贵阳文化发展史上的标志。
1.交通:往返东航航班经济舱
2.用车:2+1陆地头等舱(车型不定,保证一人一座)
3.酒店:3晚携程4钻+1晚西江精品客栈+1晚镇远精品客栈或1晚江口4钻酒店
4.用餐:5早5正餐(酒店含早,正餐餐标30元/人,本行程用餐方式为10人/桌,人数不足菜品相应减少,如因自身原因放弃用餐,则餐费不退)
5.门票:报价已按照年龄段优惠分列报价,请您根据年龄缴纳报名费用。
报价已按照景区年龄段政策核算,故无任何退费政策。
6.导服:中文导游全程优质服务
7.儿童:儿童报价含正餐半餐、车位,导服;不含门票、电瓶车、床位,如产生景区项目消费按实际收费标准自理。
8.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含旅游意外保险。
1. 景区内自费项目:小七孔鸳鸯湖游船30元/人,大七孔游船40元/人,属景区内不必须自费项目,可根据个人需要自愿选择。.
2. 景区必须乘坐景区小交通:黄果树电瓶车50元,保险10元,扶梯50元,小七孔电瓶车40元,保险10元;西江电瓶车20元.保险10元;含镇远电瓶车20元;梵净山电瓶车30元,索道140元,保险10元/人;织金洞电瓶车20元,保险10元,合计410元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它一切费用,例如特殊门票等,请自理
3. 服务项目未提到的其它一切费用,例如特殊门票等,请自理
4.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自身行为或疾病所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5. 酒店内行李搬运、洗熨、电话、传真、收费电视、烟酒、饮料等私人费用,请自理
6. 儿童价标准:年龄2~14周岁(不含),不占床,只含车费、正餐半餐费和导服,不含景区门票及小交通,产生的其它费用敬请自理,2岁以下婴儿统一收取300元/人车位费
贵州不提供三人间,如产生房差,客人需另补房差。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