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3天
原价:¥399元
优惠价:¥399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13916312414
上午出发前往【无锡严家桥古镇】严家桥村—地处锡、澄、虞交界处,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无锡著名的米码头、布码头、书码头,是锡剧的发源地、无锡望族唐氏发迹之地,有享誉江南地区的唐仓厅;也是明代著名文学家唐顺之后裔居住地。古镇距今已有700多年历史,记录着江南水乡文化发展的点点滴滴。2007年10月,严家桥古镇被江苏省政府批准为第4批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中餐含
下午游玩【金陵小城】日景+夜景(自愿自理:(老人60-69周岁自理20元/人、成人60周岁以下自理40元/人,70周岁以上免费)金陵小镇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达7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00亿元,秉承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和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理念,致力于打造成为具有旺盛生命力和富含商业价值的文旅创意特色集聚区。
建设特色小镇是推动“产、城、人、文”融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突破口,金陵小镇的成功签约,不仅丰富了南京乃至江苏地区特色小镇建设的内涵,也为牛首山文化旅游区未来发展拓展了新的天地。
晚餐自理 入住酒店。
-早餐
---早餐后AAAA级国家风景名胜区——【琅琊山景区】滁州市西南郊,城山一体,是安徽省五大风景区之一。距六朝古都南京48公里,省会合肥130公里。整个风景区面积115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86%,蕴藏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有受中日侯鸟保护协定中保护的鸟类54种;特有的琅琊榆、醉翁榆为国内珍稀树种,并分布着我国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石灰岩地区保存最完整的天然次生林。1992年7月中央电视台琅琊山风光摄制组拍摄到的“海市蜃楼”又称奇观。蔚然深秀的琅琊山历来享有“蓬莱之后无别山”之美誉
---后游玩【韩式水疗SPA+自助美食】(含门票+自助午餐+自助晚餐)水疗中心集儿童戏水、脉冲浴、芦荟养颜浴、中药泡泡浴、养生石缸浴等各式多功能浴种的综合浴场。在这里,你可以通过泡在温水中,放松筋骨,消除疲劳,促进血液循环,而且,还有减肥的效果,泡出好身体,泡出自信,水质干净卫生,配有每日消毒,让您安心健康享受!
---住宿休息
早餐
【百思德生态庄园】园区内设九大主题景点:开心农场?乡村会所?百思德木屋?湿地公园?四季花园?树阵迷宫?百亩桃园?农耕文化园?儿童乐园,预计投资8.5亿元。白鹭岛和百思德都是白鹭栖息地,原生态环境,空气清新,是纯天然的氧吧。 (自由活动,免费棋牌,K歌) 中餐含(地锅鸡) 后前往隆力奇自由参观并领取礼品,不去没有礼品! 下午适时返程
1、景点:景区首道门票(景区内自费项目不含)
2、交通:空调旅游车(一人一正座)
3、住宿:来安当地商务酒店1晚+滁州四花酒店1晚
4、餐饮:2早4正餐(包含2自助餐+1餐地锅鸡+1餐苏南特色餐)
5、导游:导游跟团服务
注:
本线路为综合打包优惠价,任何证件无差价退还,游客自行购票,进入景区所产生的任何费用请自付,旅行社不再承担
1、保险: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2、除景点第一大门票外的二次消费,请游客自愿选择,旅行社及导游不参与
3、单房差:180元/人
4、自愿自理:【金陵小城】(老人60-69周岁自理20元/人、成人60周岁以下自理40元/人,70周岁以上免费)
备注:景区需出团前客人提供名单由旅行社辅助预约!如不提供需自行预约!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