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天数:5天
原价:¥599元
优惠价:¥599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
早上6:30分人民广场武胜路或者汉中路或以导游通知地址(团队20人以上中环内接送,时间需配合)集合发车前往山神水秀--丽水仙都;景交20元需自理、大巴车无法进入)抵达后享用中餐,下午:自由活动!棋牌唱歌等...
早餐后游玩AAAAA风景区--鼎湖峰浙江省缙云县仙都风景名胜区的核心。鼎湖峰,状如春笋,直刺云天,高 170.8 米,顶部面积为 710 平方米,底部面积为2787 平方米,堪称“天下第一峰”、“天下第一笋”。下午:自由活动!
早餐后游玩【倪翁洞景区】倪翁洞由大小3个洞组成。洞前好溪蜿蜒,鼎湖在望。传古时有倪某隐居于此。洞口石上刻有唐李阳冰所写“倪翁洞”三字。
后游玩【仙都观景区】仙都观又称赵侯庙、乌伤侯庙,是缙云仙都最古老的庙宇之一。这里供奉的是赵炳。为了纪念他,百姓在此给他建了祠堂。汉代皇帝知道后,敕封赵炳为大将军和乌伤侯。乌伤侯是因为当时缙云仙都属于乌伤县。招隐洞、神医洞中还供奉着自古到今八位神医的石像,保佑人们平安、健康、幸福。
游玩【小赤壁景区】小赤壁位于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境内,那峭壁红白相间,远远望去,犹如焰火烧过,和长江赤 壁相似,由于规模较小,故又称小赤壁。
后赴【大肚岩景区】大肚岩是仙都风景区内的小赤壁景区往东行百步,有半圆形倚山巨石,远看酷似头小脚短大腹卡卡的奇形人像。下午:麻将或唱歌、自由活动
早餐后游玩【朱潭山景区】朱潭山位于仙都景区,主要景点有仙堤、晦翁阁、九龙壁、超然亭。仙堤两边杨柳婆娑,用卵石铺成的长堤既浪漫又多情,是当地恋人拍摄婚纱照的首选之地。其实,仙堤成为婚纱摄影外景地最主要的原因,是这里欣赏鼎湖峰的位置最佳。让鼎湖峰和练溪成为婚照的背景,共同为他们的爱情作证。寓意相爱的人彼此如鼎湖峰在水中的倒影一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早餐后出发前往绍兴安昌古镇老街(免费景点,景区内小景点敬请自理),中餐(自理)后返回上海,途经桐乡粽子馆服务区休息30分钟,结束愉快行程!安昌古镇是绍兴有名的四大古镇之一,是浙江省第一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始建于北宋时期,后因战乱,多次焚毁,又于明清时期重建,其建筑风格传承了典型的江南水乡特色,一衣带水,古朴典雅,其特产安昌腊肠、扯白糖远近闻名,具有水乡风情的水上婚礼也是别具特色。是绍兴师爷的故乡。最有特色的是安昌的小桥。
交通:空调旅游大巴,每人一座
住宿:入住景区内民宿2-3人间(洗漱用品自带)
用餐:含4早8正餐(农家乐正餐十人一桌/十二菜一汤,人数减少菜量相应减少,不吃不退)
门票:景区内鼎湖峰等门票、70周岁以下优惠自理:老年班30元自理;
服务:全程司机或当地工作人员服务
1:儿童价:228元/人仅含车位(1.2米以下包括婴儿)。2:空调,棋牌费用需自理(空调20元/房/晚,白天另算)。3:遇周五、周六出行需加10元/人/天(周五-周日)(国定节假日价格另议)4:强烈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10元/人。5:第五天安昌古镇中餐自理。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