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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深氧之旅』2晚五钻『君澜度假酒店』599元/人享峡谷温泉◆游《卧虎藏龙》拍摄地-安吉大竹海◆含2早2正◆赠送棋牌 纯玩三日

<上海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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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客户满意度
95
140人关注
 收藏线路
  • ¥ 599
  • 最高减0
  • ¥ 599
    ¥ 0
  • 5天以上  支付宝
  • 安吉
出发地:上海
往返天数:3
往返交通:汽车
已出游:1人
联系电话:15201756613
  • 成人 - + 儿童 - +

特别优惠
    成人价:599元/人

    周五出发加50元/人

    儿童价:220元/人(1.2米以下含来回车位费)

    发班日期:周一、三、五发班


经理推荐

2晚入住浙江深氧腹地 “五钻安吉君澜度假酒店”

竹子打造的“避世天堂”,君澜品质酒店

包含2早2正,早餐VIP体验、五彩孔雀陪伴 

自选石语汤池享受冬日里温暖的泉水和山谷中的负氧离子

《卧虎藏龙》拍摄地最美竹海~安吉大竹海,门票已含

满8人报名赠送棋牌每天一场(4小时)

高端纯玩0购物


行程介绍

沿途景点 下载行程
第1天    
上海--安吉
第2天    
安吉大竹海
第3天    
安吉--上海
D1
第1天 上海--安吉
7:00

早上8:00上海博物馆南门(武胜路)发车前往安吉;

途径游览【龙之梦太湖古镇】(约2小时,包含用餐时间)湖州龙之梦太湖古镇位于浙江长兴图影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23.48平方公里,坐拥”面朝太湖,三面环山,内含湿地“得天独厚的旅游优势。


晚餐
安吉君澜度假酒店
D2
第2天 安吉大竹海
7:00

上午适时前往【安吉大竹海  门票已含】(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是单纯毛竹为主的林地,中国东南部最大的竹文化生态休闲旅游区,浙江省最著名的大毛竹示范基地,有“中国毛竹看浙江,浙江毛竹看安吉,安吉毛竹看港口”之誉。2007年大竹海跻身于“大杭州”的游乐版图,成为安吉距杭州最近的绿色窗口;

下午酒店周边自由活动;满8人报名赠送棋牌

可自选【石语汤泉】(挂牌128元,自理优惠40元/人)安吉君澜石语汤池占地面积达12余亩, 拥有大小不一功能各异的汤池17个,包括“艾叶汤”、“人参汤”、“芦荟”等,部分汤池带有按摩冲浪功能。


早餐、晚餐
安吉君澜度假酒店
D3
第3天 安吉--上海
7:00

前往游览最美乡村【余村】约1小时,余村隶属于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镇。三面青山环绕,村口一块石碑矗立,刻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这里靠着优质的矿石资源成为安吉“首富村”,却也付出了环境污染的代价。“两山”理念诞生于此。如今这片山村已成为全国美丽宜居的示范村,余村人用实际行动护美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用满眼的山明水秀、鸟语花香,描绘出这一理念的典型样本。

适时前往前往游览安吉凤凰山公园约1小时,整个山体十分美丽。公园整体以凤凰山自然生态和绿色山体为依托融合茶 文化、凤凰文化,以休闲、健身、登高揽胜为特色的 城市地标性山体公园。


早餐
温馨的家
*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最终行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敬请以出团通知为准。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交通:按照实际人数提供往返国产空调旅游车

▲住宿:2晚安吉君澜度假酒店含自助早

▲服务:全程优秀导游服务

▲门票:大竹海

▲用餐:包含2早2正

▲棋牌:满8人报名赠送棋牌每天1场


费用不包含

▲房差:单人出行需补齐单房差400元/人、周五补差430元/人;

▲用餐:除赠餐外,其余餐敬请自理

▲门票:石语汤泉自理优惠40元/人

▲此线路为综合打包价,任何证件不再享受优惠,无差价退还


预订须知

温馨提示

◆1.2米以下儿童须购买儿童价220元/人(只含车位和工作人员服务)

【特别提醒】《补充条款》是旅游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游客朋友在报名前必须仔细阅读本公司补充条款,游客报名参加本公司旅游产品视为已阅读并遵守《补充条款》内相关约定;

◆如遇天气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行程影响,由此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团费以外任何费用,由游客自行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旅行社车辆问题造成的时间耽搁,1小时以上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但因道路堵车耽搁时间不在赔付范围之内

◆严禁带宠物上车,导游有权拒绝游客登车,若强行携带后果自负。

◆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意见反馈表》,此单将成为游客投诉的主要依据,由游客和导游签字,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意见表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将以意见反馈表为准,有权不予以处理

◆因个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退赔规则】◆以上线路为散客综合报价、房差只补不退,原则上我社不保证安排三人间,如出现单人且酒店没有三人间和加床的情况下,敬请补足单房差;

◆因旅游产品的不可储存性,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车导费用(参考儿童价)+旅游费用10%;

(2)行程前3日至1日,车导费用(参考儿童价)+旅游费用20%;

(3)行程开始当日,车导费用(参考儿童价)+房差一半费用+旅游费用30%;

2. 因本公司旅游产品为散客拼团线路,故30人以上开班,不足30人全额退款,我社会在出团前3天以外通知客人,团款全额退回,我社不做任何赔偿。

【其它约定】1)请在报名时提供精准的姓名、电话等联系方式,导游会于出团前一日20:00前短信及电话联系您2)游客持合同或发票上车,根据导游通知的座位号对号入座;3)根据旅委通知:报名时请提供游客本人真实姓名与游客本人真实证件号码;4)以上线路为散客拼团,由“上海浙风国际旅行社”承接;5)强烈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


如何预订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重要提醒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安全须知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温馨提示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退款规则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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