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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居明月山·康养硒温泉】双卧6日游·四星温泉度假酒店

【旅居明月山·康养硒温泉】双卧6日游·四星温泉度假酒店

旅游天数:6天

原价:¥1180元     优惠价:¥1180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

 



推荐理由:

旅居—温泉—度假—康养


双卧6日:1180元/人

(酒店3晚住宿+3早6正餐)

双卧7日:1299元/人

(酒店4晚住宿+4早8正餐)

▲温馨提示:

宜春站到酒店的接送费100元/人,报名时一起支付!


▲参考车次:

K79   上海南—宜春  

           18:24—05:50+1

K739  上海南—宜春  

           20:02—07:25+1

K512   宜春—上海南  

           19:21—07:23+1

K80     宜春—上海南  

           18:12—0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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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优惠:

行程特色:

产品特色:

预定须知

1.本产品不接受 80 岁以上(不含 80 岁)客人预订,敬请谅解。

2.本产品不接受 18 周岁以下(含 18 岁)的客人单独报名出游,18 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至少一名家长或成年旅客全程陪同。

3.本产品不接受 70 周岁以上(含 70 岁)的客人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请游客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线路,游客必须保证自身健康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 若因游客自身疾病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如订单人数为单数,补足房差。

报名须知

特别备注:出于安全考虑,患有精神病、高血压、癫痫病及运动障碍的患者、心脏病、过量饮酒的游客、孕妇、1.3米以下的儿童, 70周岁以上老人, 以及其他被漂流管理人员建议不宜参加者,严禁参与漂流活动。

如果由于天气原因如下暴雨,发生自然灾害等从而导致景区停漂,本公司为了大家人身安排,有权不安排!

特别说明:此行程价格为特价打包优惠线路,任何证件不享受优惠政策。

1.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取消行程,我社会在出团前通知客人并全额退款,组团社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因客人原因临时取消,行程前7日至4日扣除旅游费用的50%,行程前3日至2日的扣除旅游费用70%,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旅游费用100%。其他事项根据合同附件。

2.游客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规定行程以外的景点及购物点,否则视为违约当即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产生其他一切后果游客自负。

3.旅居行程无导游,有事联系当地管家。

4.有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等各种心脑血管疾病、突发病史的游客请勿报名!如有隐瞒、产生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负责!

5.旅途中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爆胎等原因)造成延误的,旅行社不承担损失。

6.已购买旅游意外险游客一旦在出行途中摔跤磕伤碰伤等必须马上通知导游并且第一时间去医院就诊,否则无法受理保险事宜。

7.禁止携带各类宠物参加行程,否则视为违约当即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产生其他一切后果游客自负。

8.以上线路为旅居产品, 酒店派车到宜春站接送接客;康养过程中有问题需在当地反馈解决,请每位游客出团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否则本公司有权不予接待!旅居中的问题当地解决,回家再投诉一律不受理。


行程安排:

第1天   上海-宜春

根据火车时间,自行前往火车站乘坐火车前往宜春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用餐:用餐自理
住宿:火车上

第2天   自由活动

住宿:宜春玉盘大酒店或同级适时抵达;后工作人员接站入住酒店,自由活动。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用餐:晚餐
住宿:宜春

第3天   自由活动

早晨睡到自然醒,享用早餐后全天自由活动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用餐:早中晚餐
住宿:宜春

第4天   自由活动

早晨睡到自然醒,享用早餐后全天自由活动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用餐:早中餐
住宿:宜春

第5天   自由活动

早晨睡到自然醒,享用早餐后全天自由活动

适时前往火车站,乘坐火车返回上海!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用餐:早中餐
住宿:火车上

第6天   抵达上海

抵达上海,结束愉快旅居生活!

用餐:早餐:敬请自理  午餐:敬请自理  晚餐:敬请自理 用餐:用餐自理
住宿:温馨的家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交通:往返火车卧铺(优先中下铺)

2.住宿:温汤镇玉盘温泉酒店或同级(酒店热水为温泉水,不含一次性用品)             

3.用餐:当地每天含1早2正(营养简餐)(正餐不少于2荤+2素菜+1汤)

4.服务:当地工作人员服务

温馨提示:
行程可延住,需提前预定,每日增加130元/人(含1早2正)


费用不包含:

1.宜春站到酒店往返接送费100元/人,报名时支付。

2.以上行程为推荐行程,行程中所产生一切费用自理  

3.行程中不包含的餐;

4.行程中一切个人消费;房差100元/人/晚

5.保险:建议客人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代买需收10元/人

备注:6周岁以下儿童收半价,不含床只含餐,6周岁以上同成人价。


如何预订:

在线签约付款:线上参团成功付款后,我们将发送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电子合同到您联系手机短信上,您点开短信链接签字后即完成签约。如涉及签证材料需要快递,相关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您。

门市签约:在各旅行社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重要提醒:

1.为了确保您能够按时出行,产品确认后请在3小时内付款,同时请按要求尽快提供出游所需的材料并签订境内旅游合同。

2.行程若产生住宿,报价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夫妻可以在不影响总数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间房,如出现单男单女,则尽量安排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或加床;若客人无需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3.行程中游览项目时间只供参考,如遇交通拥堵、团队中个别客人迟到(迷路等)、景点即将停止营业等不可抗拒因素,游览项目观光时间将会缩短或延长,一切以最终观光时间为准!如因天气、航班、交通拥堵、罢工、军变、政变等不可抗拒因素而有变动时,以导游、旅行社取消或调整景点行程、游览顺序及时间安排为准,因不可抗拒因素产生费用由客人自理。

4.全程团队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以飞机上用餐为标准,不另退餐费。

5.行程中的景点、餐食,如客人自动放弃恕不退款。

安全须知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请遵医嘱: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温馨提示

1.旅游者应身体健康,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如因自身疾病在旅途中引起的不良后果恕我社不能承担责任。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参加适宜的旅游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2.请在报名时务必确认所报姓名与身份证件完全一致无误,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如应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一切损失需客人自理。成人务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16周岁以下小孩带户口本方可乘机(均需原件)

3.如遇不可抗力(比如:雪崩、塌方、塞车) 或航空公司航班变动或铁路局等因素导致的行程变更,造成本社未能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合同时,恕我社不能对未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负责,我社定将尽力与各方协调,但由此所产生的相应损失需由客人自理。

4.旅行社会根据具体情况对行程景点及住宿地点先后顺序作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数量。客人如有中途离团,离团后的所有费用恕我社不能退还,离团后所引发的所有后果也请恕我社不予承担责任。

5.儿童:儿童报价不占床、不含门票,(只含机票、半餐、车位),如有产生费用需客人自理。

6.行程报价中不含餐中酒水、个人消费、导游的推荐自费项目等。

退款规则


1.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1)行程前7日至4日,旅游费用20%;

(2)行程前3日至1日,旅游费用40%;

(3)行程开始当日,旅游费用60%。

甲方行程前逾期支付旅游费用超过3日的,或者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乙方可以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本款规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

如按上述1、2方式支付的必要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扣除,但最高额不应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行程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行程中解除合同的,乙方扣除必要费用后,应当在协助甲方返回出发地或者到达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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